如雾,越发衬托的他似仙似神。
这种架势,肯定只有庄主老神仙适合坐马车,其它人都得用腿跑,比如林果和温凉。
唯有如此,才能衬托出老神仙的高高在上,与众生不同啊。
陪他们一起用腿跑的,是山庄前狂热虔诚的信徒。
拥簇着马车,前呼后应,吟诵赞曲,对过路人讴歌庄主的神圣事迹。
白色马车四周围着十几名身穿黑衣的男人,脸上带着银甲面具,手里拿着鞭子,不轻不重地驱逐着超越界限靠近马车的信徒。
林果听到信徒们满含艳羡地说:“……那些就是寄灵人啊。”
她问温凉,“什么是寄灵人?”
这是她第二回听说了。之前松鹤堂的年轻人跪拜在庄主面前,就是想成为寄灵人。
因为庄主要对信众展现神圣的身姿,以吸引更多信徒,所以他们这一行人拖拖拉拉走的并不快。
温凉嫌弃大太阳底下太晒,索性离了队,找了个浓密的树荫,准备躺半个时辰再追上去。
林果跟着温凉,她一个行尸,自然更讨厌晒太阳。
温凉抓着她的手就把她往怀里拽。
林果吓了一跳,“卧槽,你作甚?”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对着我这豆芽身材都能兽性大发,人渣!
温凉冷笑,神情比林果更觉得受到了侮辱。
“作甚?你觉得爷想作甚?这方圆五里地,还有比你更凉快的东西么?”
“……”林果所有的挣扎都僵硬下来,木着脸任由他拉到怀里。
做梦都没想到,自己居然也会有沦落到空调的那一天。
因以后肯定还有事要求到他,林果咬牙忍了,决定先让他爽一下。
温凉把她搂在怀里,上下摸了两把,舒适地叹了口气,“凉快!你能不能发发功,散发点鬼气什么的,再凉快点?”
“滚!”
温凉凉快下来,心情好了,也不跟她计较。
“你刚才说寄灵人是吧?人类与神灵或妖魔通过契约达成一致,共同使用一个身体,就是寄灵。在修士中,这种术法,也不算少见。”
“谁是身体的主人?”这跟她的神魔之瞳有点像,但是她身体的那只神魔,就很觊觎她的身体控制权。
“正常寄灵,自然以人类为主,人类若是不能控制请来的灵,就不会做出冒险的举动。”
“神医山庄的不是正常寄灵?”
“用阴邪的献祭术强迫人类与妖族融合,算是哪门子的寄灵?使用这种方法,普通凡人,也能拥有妖魔的能力,只不过成功的几率太小,百人里能有三四个,已是万幸。”
“……失败的人就死掉了么?”
温凉忽然笑起来,语气闲闲的,问林果:“你以为千煞洞里关的是什么?那都是失败的肉种啊……”
“……”林果想到了千煞洞那一洞窟的怪物。
果然是特么的邪修啊!神医,药王,这一块明光灿灿的遮羞布,不知道用多少人命换来的。
那些叩拜在药王脚下的信徒也绝对想不到,自己虔诚求来的,竟然是变成了怪物。
“你身体里也种了妖魔?”林果问。“否则为什么要待在这种地方?”
温凉这人很奇怪,他不是邪修,身上也没有修士的气息,似乎就是个普通人类。但是他很强,强到作为妖的林果都觉得可怕。
“我喜欢这里。”温凉眯着眼睛,棱角分明的面孔异常俊朗。
“如果我现在跑了,庄主会罢休么?”
“如果你现在跑了,我会把你抓回来。”
阳光被隔离在浓郁的树冠外,两人躺在树下,不知名的虫子嘶嘶作响。
过了很久,温凉叹了口气。
呵,这冷血家伙也终于有所感慨了。
耳边听得他无不遗憾地抱怨:“你要是长得再美点,年岁再大点,胸·部再饱满点,腿再长点就好了,抱起来才有感觉嘛。”
林果一脚将他从山坡上踹了下去。
死基佬要什么感觉?回去抱你的谢玉小白脸啊!
宛城距离翠屏山并不远,日暮十分,一行人就浩浩荡荡进了城。
听闻是宛城城主最小的公子得了重病,群医束手无策,去年寻到了神医山庄,才将小公子从鬼门关拽了回来。
从那以后,每隔三个月,药王就会亲自来给小公子看一次病。在宛城城主的宣扬之下,神医山庄这块金子招牌,越发光芒万丈。
城内正是华灯初起,一个背着长剑,身穿青袍的年轻人站在窗前,冷眼看着楼下,在百姓的拥簇之下,一行以白马白车为首的人,浩浩荡荡穿过长街。
他目光莫名地落在队伍的末尾,那是一个裹在黑袍子的瘦小身影,看不出男女,却能辨出散发出的淡淡妖气。
有点熟悉。
“沈兄也关注神医山庄?”旁边的朋友笑问道。
“最近略有些留心。”
朋友笑道:“神医山庄的名头可是大呢,倒把我们这些正经修士比到十万八千里去了。在下认识宛城城主,沈兄若是有意,我可从中引荐。”
青袍人冷淡拒绝,“不用了。还是水妖的事情要紧。”
“正是此话。哈哈,沈兄永远如此冷静。不过,那药王山庄就在翠屏山,距此不远,改日得闲,我们共同拜访。”(【dmbook.win 耽美小说网】。)
第187章宛城锦瑟夫人
进了宛城城主府,温凉鼻子往空中嗅了嗅,缓缓露出一个嗜血的笑容,对林果说:“要干活了。”
他像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