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陈被晃了下,很快就清醒过来了,他心里想着,雷诺斯这人真的很有魅力。
见白陈有刹那的晃神,雷诺斯的眼底笑意更浓烈了,他笑着撑着下巴。
他每次撑下巴时,都相当地帅气迷人,简直就是要把白陈给迷住了,尤其是当那认真的目光一直都放在白陈的身上时,白陈更是僵硬了起来,他在想,雷诺斯这人真的是在无时无刻不在试探他,令白陈很困扰。
就在这时候,却突然听到雷诺斯说,“我以前也去过亚斯国,我没有见过像你这样手如此好看的人。”
“也许是因为手好看的人,有着洁癖,就戴上手套了。”白陈很淡定地回答这个问题,“下次我带你去看看真正手美的人,他们的手才是真美,我还远远比不上他们。”
“不用了。”雷诺斯只是伸手就握住了白陈的左手,被这样握时,白陈下意识皱眉,他有点不喜,但他却尽量让自己的眉头不再下扬,他微微上扬,他朝雷诺斯说,“对了,是时候该读了。”
因此,白陈就不着痕迹地把手给抽了回来,当白陈发现雷诺斯似乎还有点恋恋不舍时,白陈心里头就在想,原来雷诺斯是一个喜欢美手的人,看来这是雷诺斯的弱点。
白陈把这事给暗中记了下来,便开始阅读书籍了。
读的时候,白陈原本以为,只需要读十分钟,雷诺斯定然会觉得无确,然后就让自己走了。
毕竟就连白陈都觉得读起来很无趣,他喜欢用目光去扫书,最好是一秒扫两页,这种书跟那种饱含情报的书籍并不一样,是一种偏属于娱乐的放松书籍,而这种书籍,白陈喜欢很快就看完。
如今这个阅读的进度,就算是读个两天都读不完。
因此,白陈读了十分钟后,他特别无趣,毕竟这本书他读起来真心一般。
可谁知道,雷诺斯却像是听得津津有味。
无奈之下,在雷诺斯还没有叫停时,白陈就一直读下去,读到白陈都有点疲惫,犯困的时候,还在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