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什么在性这个方面上,两个人同时犯错,女人就要比男人承受的多?我们所谓的男女平等的?所追求的女权呢?这样一竿子拍不响的事,舆论的风头明显一边倒。她不明白,这种事如果男人不同意,女人还能来硬的不成?一个怀孕的妻子在家,无论外面有怎样的诱惑,你都要抵制,抵制不住,就是不忠。
然后你再去指责那个勾引他的那个女人。
很多人都会说:“那女的真贱,明知道人家老婆怀孕了还去做这样的事”。这里面当然也包括也许女性。当然你们不耻她这种行为很对。但是你们为什么不能先从本质上出发去想这件事?
女人发生这样的事,就会被扣上第三者,小三的称号。从此无论走到那里都会被人指指点点,抬不起头来,无论她怎么悔过怎样挽回。
而男人发生这种事呢!就是个背叛婚姻,然后呢一边忏悔痛骂小三,好似当时的一切温情都喂了狗,当时的自己简直是被别的东西附了身。基本这样呢大众的愤怒就消了一半。在乖乖的在家做几年的好好先生,疼妻爱子。就会被人们赞誉浪子回头。
你们觉得这样公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