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皇,此乃何等强横的存在。
莫说这区区大尧山,整个东楚国,连个仙圣也找不出。
统领无边大疆的赤炎皇,那位至高之主,也才仙皇级别。
这青年,竟与赤炎皇同等。
假设时光倒流,回到一个时辰前,即便给贼头一万个狗胆,他也不敢来这依浩村呐,这里有仙皇啊。
跑!赌上一切去跑,拼得灵力反噬去跑。
但天地间,降临着浩瀚威压,宛如一尊仙皇镇压,贼头又怎能跑得了。
一道红色血线卷出,下一秒,贼头也被凌空吊了起来。
“大师兄说,不该与幻宫生灵过多接触,以免产生牵绊,他说得对。
但是,幻宫生灵有血有肉,他们不是道具,更不是傀儡,他们也有感情。
生命,应当受到尊重,与试炼无关。”
秦浩轻轻放下狗蛋,一步步走向贼头,中途,弯腰捡起吴三血淋淋的屠刀:“修行,修人,也修心,修得不单单是实力。
幻宫既为试炼场地,当修人伦之道,自然之法,苍天之意。
我既修行,我既为天。”
“你想干什么?
你究竟要对我做什么?
把刀放下,我认输,灵石统统给你,貂皮大衣也是你的。”
血淋淋的屠刀近在眼前,贼头第一次感到,他距离死神是那么的近。
“这山里的七步倒,是种很奇特的东西,我研究了足足一个时辰,发现它们不喜欢猎物的血与肉,而是喜欢猎物的骨髓。
所以它们的毒素,对骨髓有种致命的破坏力。
狡猾的是,这蛇的胆子很小,明明躯体坚硬,毒性很猛,却相当怕死。
尤其是一旦发现附近有同族的血腥味,便会逃之夭夭,所以,它们的毒素,对同族无效,解毒的方法,就是它们的蛇皮。”
秦浩在雪丛拿其他动物做了很多次试验,丹帝沉醉丹术之道,所以耽搁了些时间。
因此,迟了片刻,让村民无辜丧生。
“为什么跟我提七步倒,你到底想做什么?”
贼头眼瞳充满了惊慌与恐惧,堂堂仙皇强者,杀他不过吹过气,秦浩却仿佛聊天一样,跟他慢条斯理的讲解毒蛇的知识。
咚!刀背砸在腿骨上,烈火之中,传出贼头嘶哑的嚎叫声。
咚!又是一声。
贼头两条小腿,至膝盖处被砸穿,骨头破碎,露出白森森的窟窿,鲜血泉涌一般往下淌。
“这七步倒的敏锐感比较差,村子距离雪森有点远,对它们而言,发现猎物有点难度。
这种时候,我们需要用元气制造些微风,把血腥味扩散进山里。
但受到气候影响,风雪会削弱侵蚀血气,所以呢,还得制造一条通风结界,扼制风雪力量,方便鲜美的血腥顺畅的流通。”
秦浩嘴里吐出令贼头如坠地狱般的言语,只见他曲指一弹,指头迸射一缕黄金光线,光线从村子位置眨眼间没进远方雪森,这速度快得吓人,随后光线膨胀,化作一条三米宽的黄金通道,连接着远方,风雪遇见黄金通道,尽皆被元气力量隔绝。
呼!秦浩顺着贼头的断腿吹了口气,一种火辣宛如刨皮般的痛苦,令贼头发出生不如死的刺耳嚎叫:“疯子,你就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堂堂仙皇级别强者,可统御一界天地,杀他小小仙师,不过轻松一掌了事,却为何如此折磨与他。
腥风灌入雪森,没过多久,一阵沙沙的声音,便是从黄金通道另一头传来,而且越来越多,越来越密集,最后密密麻麻的摩擦声,令人毛骨悚然。
这一刻,连狗蛋也吓得面无人血,浑身都在颤抖。
他是要求这伙马贼不得好死,却从未想过,秦浩会引来数以千计的七不倒啃食他们的血肉。
而且根据秦浩方才所言,这蛇最喜欢的,乃是动物的骨髓,待会的场面可想而知,马贼们必然是被万蛇穿体而亡。
残忍吗?
也许吧!但看着遍地村民的尸身,看着德贵胸膛的血窟窿,狗蛋憋在心中的闷气突然释放出来,整个人无比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