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使已身处泥尘之中,仍要竭力给自己所爱的人创造一个温暖的家,这样的人绝不会干那种以次充好欺骗顾客的勾当……经商者时刻当以诚信为本,齐人已经具备了一个成功商人最大的优势!
假以时日,齐人一定会有再度飞腾的一天……我始终如此坚信!
一不留神写的有些多了,但从孟子的身上可以看出,鲁人对齐人的偏见与误会很深。
所以齐鲁两国虽然同为山东老乡,却一直看对方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军事上大打出手也在所难免。
简而言之,在鲁国灭亡之前,齐国一共对鲁国发动五十多次攻击,这其中就包括上文提到的杞梁伐莒之战。
问题是尽管齐强鲁弱,但齐国并不敢真正灭了鲁国……齐是周王的臣子,鲁是周王的兄弟,齐灭鲁是以下犯上,他真不敢!
可是齐国要是不攻灭鲁国,一旦鲁国得以喘息,很快就会集结军队反攻齐国……这成拉锯消耗了。
于是齐国最后动用举国之力,先后历经三代齐王,终于建成这条防备鲁国的齐长城,这才终结了持续上百年的齐鲁拉锯大战。
前文说了,孟姜女哭的就是这个齐长城。
只不过秦始皇建设的长城在民间比较有名气,所以‘杞姜齐长城前哭夫’就被后人生搬硬套成‘孟姜女秦长城前哭夫’,真可谓‘人在地下躺,锅从天上来。’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孟姜女哭长城’就算只是一个虚构的民间故事,也属于那种逻辑严谨,结构衔接自然的好故事,这才被后人当成了真实的历史。
不知你注意到没有,孟姜女嫁给范喜良的理由比较‘诡异’:孟姜女去池塘摘荷花,被范喜良看见了胳膊肘,只能嫁给他了。
难道过去女子去河边洗衣时,都不撸袖子?这要是一个男的去河边喝口水,不得往家拉好几车媳妇?!
所以这就是一个借口,类似‘你走路撞着我了,你就得负责娶我’。
那为啥孟姜女就非得嫁给范喜良呢?
你想啊,孟姜女是怎么见到范喜良的呢?人家去池塘边掐荷花,谁知这一把下去,荷花上来了,水面下的范喜良也上来了!
显然当时范喜良正藏在荷花池里,而孟姜女这一把,将范喜良含在嘴里,用来向水面上换气的芦苇杆给薅走了……人家能不出来么?
说到这里,你多半就能明白我的意思了:范喜良其实是个走投无路,只能藏身在荷花池里躲避追捕的逃犯!
那么范喜良他又犯了什么事情呢?
你得想想秦始皇除了修长城还干了什么民怨沸腾的坏事。
对,焚书坑儒!
范喜良他其实是一个正被秦军追捕缉拿的儒生!
为了搭救范喜良,孟姜女悄悄把其带回家,又给送了一顿热气腾腾饭菜。
然而等老孟头(假设孟姜女姓孟)回家见到范喜良,顿时就一跺脚:“坏了!咱家惹祸了。”
原来秦朝实行连坐制度:你家隔壁小三儿夜里外出做贼为盗的事情你知不知道?不知道?他家就住你家隔壁,一墙之隔凭啥你不知道?
甭说了,小三儿做贼,按律当斩;你这个邻居没有及时向官府首告,割下鼻子,以示惩戒!
哎,秦法严苛,就是这个样子的。
所以这个来历不明的范喜良很快就会被孟家邻居向官府举报,除非……孟家能给范喜良一个身份!
你不是都看了我家姑娘的胳膊了吗?那今后你就是我孟家的赘婿了!
上门给人家当赘婿,历来都是让别人看不起的行为……你既然去别人家当这个赘婿,干出如此丢人现眼的事情,从今往后你就不再是我家的人了,家里人不会再认你!
一个赘婿是没法去查个人来历的,所以范喜良总算暂时摆脱逃犯的身份。
不过秦法可不会让你钻空子,在秦法当中,刑(斗殴杀伤)徒(盗窃犯科)奸(坑蒙拐骗)赘(赘婿),这四类属于登记在册的黑户……只要国家要修城墙盖宫殿,你就得去服劳役,什么时候修完什么时候回家,累死也活该。
这才是‘刚离虎口,又遇豺狼’,于是范喜良就被抓去修长城了。
其实啊,范喜良只要耐心熬上几年,未尝不能回家……孟姜女为啥去哭长城?因为和范喜良一起修城墙的人回来了,但范喜良却没回来。
听人说范喜良死在长城脚下了,孟姜女这才去哭夫收尸。
你不觉得范喜良被埋在长城城墙底下这点比较匪夷所思么?
如果像故事里说的那样,修城墙的工匠一旦累死就会被填入城墙,那就没人干活了……老子吃苦受累当牛做马地给你秦始皇修长城,结果累死了还落这么惨的下场,那大爷我干脆躺下不干了!
反正都是死,监督官您受累给我一刀!
因此,那些在作业过程中正常死亡的工匠一定会得到妥善的安葬,其家人也能得到丰厚的赏赐与抚恤,这样才能保证工匠的施工效率与工程质量。
范喜良并不是累死的,他也没有被砌入城墙之中……他是被埋进城墙地基桩坑里边,这是一种无比残酷的祭祀手段,‘人殉’!
可是过去‘人殉’用的都是犯了死罪不可宽恕的罪犯,所以……范喜良八成是在修城过程中想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