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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宣告----雪杉
自杀宣告-01-
我将在十二月二十四号晚上十二点整,从xx饭店顶楼往下跳。
有没有人要陪我一起跳?
我站在足有十二层楼高的饭店顶楼往下眺望,哇,好高。遥远的地面上,警方围起的黄色胶带在寒风中簌簌颤抖,白色粉笔勾勒出的人形轮廓,看起来就像外星人留下的麦田图腾一样神秘。
我揉揉鼻子,它好像已经跟我的脸分家了,没有知觉。
「拍好了吗?」我问正在我旁边狂按快门的摄影师小李。
「差不多了。」小李回答。拍完死者留下的高跟鞋之後,小李调整焦距光圈,拍起地面上的人形图腾。「哇,会晕耶!她怎麽有勇气跳下去啊?」
「嘘!你想死啊?」我瞪了小李一眼,他才不理我。我们这种跑社会线的记者(和摄影师)分成两种:信邪的,以及不信邪的。
基本上,我没有什麽信仰,但我很怕死,所以车上身上都挂著老家的母亲四处求来的护身符。当初被分来跑社会新闻的时候,我妈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说要打电话去给编辑请他重新分派,我费了超多口水才成功阻止她去做这种丢脸的事。
对啦,我小时候很敏感,有事没事就得去收惊,香灰符水不晓得喝过多少。可我现在都是二十几岁的大男人了,连当兵时满是米虫尸骸的白饭都敢吃了,还有什麽不敢?
只是入行之後,听前辈讲得多了,不得不跟著信一点。遇到事情时,拿个护身符捏在手里,念上两句「南无阿弥陀佛」,有总比没有强。
「啊,你的对头来了。」小李的镜头移到我背後,被相机遮住的脸只剩下那张贼笑的嘴,看了就讨厌。
我转过头,毫不意外地看见杨警官。
「杨警官好!」我行了个军礼,立刻被狠狠瞪了一眼。
杨警官,全名杨金茂。由於我负责跑新闻的区域和他的辖区刚好重叠,所以不管我俩愿不愿意,都得时常打上照面。在我认识的警察当中,杨警官算是人不错的,做事认真,不收红包,也不会拿警徽欺压无辜百姓。
但是,不知道为什麽,杨警官非常非常讨厌我,讨厌到一看见我,就一定会皱起他那对浓眉,用好像看见什麽脏东西一样的表情,厌恶地说:
「你来干什麽?」
屡试不爽。
而我每次也一定会嘻皮笑脸地回答:
「因为我想你啊,警官!」
这似乎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或是传统。有些警察会和记者套交情,有些则打从心里讨厌记者,杨警官就属於後者,而且丝毫不加掩饰,所以就算杨警官看到我跟看到蟑螂没两样,我也不以为意。
「警官警官,这是一起单纯的自杀案吗?」我掏出原子笔和笔记簿。现在是凌晨两点,距离晚上九点的截稿期限,还有一大段时间够我编故事——我是说,写新闻稿。
杨警官臭著脸,不甘不愿地回答:
「没有哪一起案件是单纯的。」
我欣慰地点点头,「谢谢你,我会把这段话抄在我书桌右边的。」
啊,又被瞪了。
「所以,」我比了下死者留下的高跟鞋,「她是从这里跳下去的,没错吧?」
「……大概吧。」杨警官暂时从看到蟑螂的情绪中抽离,看了下地面,「角度差不多。」
「知道死者的身分吗?」
「她有戴识别证,」杨警官用长满胡渣的下巴比了比饭店对面的大楼,「她是对面公司的员工。」
小李闻言,立刻将镜头转到对面公司亮晃晃的招牌。xx保险公司。死者是拉保险的?
「你管这麽多干嘛!」杨警官粗声粗气地说:「那边那个拿相机的!我警告你,不准登尸体的照片!人家是女孩子,要顾面子的!知道吗?」
「都死了还要什麽面子……」我小声嘀咕著,脑袋立刻挨了杨警官一记爆栗。
「听到没?不准登!」
「好好好,知道了啦!」我连忙答应,然後悄悄地使了个眼色给小李。
对不住啦,杨警官,还有那位跳楼自杀的小姐。谁叫我家报纸以腥膻暴力闻名呢?那张盖著白布、底下渗出鲜血的照片,说什麽我都会用!知名保险公司员工於台北闹区饭店跳楼自杀,这标题听起来够耸动吧?
当然啦,如果我知道这个决定将会害我遇上一连串光怪陆离的事情,大概就不会这样决定了吧……大概啦。
自杀宣告-02-
「有发现遗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