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更准确的说,一辈子也就喜欢那么一个人。却在明白自己心意的时候,就知道这朵爱恋的花注定不会绽放,注定会被风吹雨打,然后凋零,然后碾落成尘。我爱你,可是我不敢说。
“唔!”滚烫的白浊终于射出来,积了满满一手心的粘浊液体,带着腥气。我呆了一下,被舔在脸上的湿气惊醒。反映过来就捞起床头的湿巾擦手,一只手感觉怎么也擦不干净,滚烫和粘湿的感觉附骨般挥之不去。再看此时的叶翔就像一直稍稍餍足的大猫,因为终于发泄出来而伸展身体,脊背放松。因为我的拒绝,四肢倒是没有像往常一样压在我身上,只是弓起身子把我环绕起来。他身高体长,做起来十分容易。很快我就感到吹拂在额头的气息变得平稳和缓。毕竟太过疲惫,虽然还没完全满足,他就陷入了沉睡。
呼出一口气,我看着明亮的月光从完全没有遮挡的大门射进来,照在叶翔没有瑕疵的脸上,静谧美好。如果不是左臂麻木酸软到和右臂一样失去控制,这真是一场美梦。
叶翔——晚安。
作者有话要说:前天喝了药以为自己好了结果昨天起床后发现自己发烧了,而且从早上8点上课到晚上10点……完全没有精力码字抱歉
☆、第二十五章 戒指
银色的优美流线,晶莹的钻石发射阳光光芒耀眼,捏住它的手指也颀长有力。我睁开双眼,就看到叶翔一手撑头一手拿着戒指端详的样子。抬起酸软的手往颈间一摸,果然红线已经断了。我这微微一动,叶翔也就感到我醒来。睡饱了精神也足,他好整以暇地俯视我:“这是什么?”
当然是戒指……我很想这么说,但叶翔显然不会问这么无聊的问题。他是在问我为什么带着这个戒指。从林树住处找到的两个东西:枪和戒指。枪因为浸了海水不知道扔到哪里去了,就是还在也基本不能再用。戒指因为很小我担心容易丢就找红绳串了戴在脖子上。事实证明我的小心是有必要的,要不然几番奔波下来这个小东西早不知所踪。留下枪是为了自保,留下戒指——也许是出于对林树占用他身体的愧疚,也许是打算没钱时卖了做储备粮,也许只是因为它小不占什么地方也不费什么力气……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我把它留了下来。现在,它被叶翔拿在手里。
我舔舔唇,因为躺了近一天一夜,嘴唇有些起皮干涩:“我是在大陆杀了人逃出来的,因为对方睡了我女友。这个戒指是我省吃俭用给她买的……”杀人逃难之说是我编出来骗严五的,能不能骗到叶翔我十分不确定,心中忐忑的厉害。
叶翔闻言只是静静看着我,直到我头皮发紧以为被他识破了谎言,他才收回目光。手指一紧,把戒指握在了手心。叶翔起身,床边的衣架上不知何时摆放了新的衣物,遍地的残骸也被收拾干净。大门的位置悬挂了一层厚重的布帘,有几缕阳光的射线照耀进来。沐浴着阳光换衣的叶翔四肢伸展,蜜色的肌肉拉紧又舒展,服帖不凸张,但一眼就可看出这些肌肉蕴含了多大的力量。明明是很强悍的身体,每一分每一毫却和他的面孔一样精致,都是造物主的钟爱。而想破坏一切的我……相较之下,就像阴暗丑陋的骷髅鬼。卑鄙,满脑妄想,不可原谅。
直到叶翔撩起布帘出了房间,我的身体陡然放松下来,这才发现自己刚才一直吸着一口气,忘记了呼吸。松懈下来,额头上都泛起了细密的汗珠。叶翔——应该没有发现我在说谎吧……眼角看见一缕红色的丝线,我才想起被叶翔拿走的戒指。一时心中感觉十分怪异,带了几分郁闷:他拿走戒指做什么?虽然戒身是铂金,上面也有钻石,在平常人眼中也是十分名贵的饰品,但对叶翔来说又不算什么。他随便一笔生意利润都不知道是这个多少百万倍。军火的交易,为了方便,有时候甚至不用纸钞,而是用金条和钻石。平常人可能看到一枚铂金钻戒会想据为己有,但叶翔……这连九牛一毛都算不上吧!
戒指被拿走我倒不是十分心疼,也不怎么在意。留下来我也只是给林树做个念想,被拿走也没什么损失。只是脖子上一时空荡荡还有些不习惯,但我原来就没有带饰品的习惯。所以这点不习惯就像落在枝梢上的柳絮,微风一吹,就不知所踪了。
叶翔应该是出去处理昨天晚上造成的破坏去了,不知道破坏了多少东西,有没有人伤亡……我正想着,就看到有大片阳光洒进来,遮挡门口的布帘被一手拉开,穿着白大褂的时晓咏走了进来,手里端着一个托盘。等他从逆光处走近,我一眼就看到了他调色盘一样的脸,姹紫嫣红好不热闹。原本一张还算俊秀的脸,现在看起来都快和人脸扯不上关系了。
“噗……”看到孔雀男吃亏,我忍了又忍,终是没认出,喷笑出来,立即被时晓咏狠狠剜了一眼。眼神很犀利,只是被他这幅花容一衬,威胁就变成了搞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