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训练回来的尼斯筋疲力尽倒在床上,看见伯第手里的大衣,叫了一声:“你已经买了?这段时间太紧张,我没空打工,本来准备向陈鸥借钱送你当圣诞节礼物的。”
伯第问:“这很贵么?”他真不懂,那件海豚皮大衣是他最名贵的衣物了。
在同学中间,伯第衣着简单得狼狈。当然尼斯衣着也很朴素,随身衣物几乎都是大众运动品牌,但无论同学还是老师都认为尼斯出身一流,对他表达出来的友善远远超过对于伯第。尼斯不明白其中缘由,直到伯第苦笑着揭示根由。
“你在阅读课上当众背诵弥尔顿的长诗,并引用海顿的主调音乐,阐述弥尔顿作品的节奏切换。来自普通家庭的孩子怎么懂这些……”他把后半句“华丽而无用的过时货”留在了喉咙里,只发出了一声叹息。
尼斯争论道:“我只是恰好喜欢这些,又恰好有所了解而已。”他有些心虚,想到幼时有多么讨厌教授的授课内容。
伯第翻了个白眼:“是啊,在你恰好喜欢研究弥尔顿、恰好喜欢聆听海顿、恰好喜欢练习游泳的时候,来自普通家庭的孩子都在学校快餐店打工,攒钱买摇滚音乐会门票,以及大学学费。”他苦涩地说。
从那之后,尼斯很体贴地避免提及两人家庭差距。如果陈鸥知道他能做到多么细心,一定大为惊讶。可惜伯第并不领情,经常讥讽他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小少爷”。尼斯大部分时间报以沉默,只有一次伯第说得过头,他表示出了不快。
“我情愿以你羡慕的一切,换回与亲生父母生活的一天。”他说,随即离开了。
他回来后,伯第立刻向他道歉,尼斯接受了,他们和好如初。至于这件事到底留下了多少阴影,只有各自心里清楚。
此时尼斯听到伯第问,心里还是很高兴的,觉得他终于坦然面对家境不如意的现实,不再忌讳暴露自己的无知,于是如实回答:“听说是某国皇室御用品牌,我也不懂贵在哪里,但需要提前向设计师预订,四五个月后才能拿到。陈鸥有一件,参加正式典礼时才舍得穿着。”
伯第说:“这衣服可真矜贵。不过温斯城是亚热带城市,用得到这么厚的羊绒大衣?”
尼斯心想,陈鸥衣橱里一年都穿不上一次的衣服有的是呢。何况他经常需要去首都出差,那里冬季大风凛冽,正需要这样一件衣服御寒。想到这里,他又望了一眼伯第手中的大衣,突然起了疑心,将大衣提到面前。不出所料,一股淡淡的羊蹄甲香气萦绕鼻端。
温斯城常年天气湿热,陈鸥用羊蹄甲花瓣制了些香包,滴入实验室自配的驱虫药剂,放在家中书架、衣橱等处。尼斯对这股香气再熟悉不过。
尼斯把衣服珍惜地折了起来,笑道:“送我好不好?我还你一件更好的。”
伯第点点头。往常在物质上都是尼斯照顾他。能有可以给予尼斯的东西,他很高兴。
尼斯骗了伯第,对他有些歉疚,但他不喜欢陈鸥的衣物落在别人手里,更何况是为了弥补他自己的过失。他抱住伯第肩膀摇了摇,心想,得赶紧打工赚钱,要不哪里买得起价值相称的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