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在树林里向他搭讪的拉美裔学生。
大概也下了课准备回家,正好走到校门口吧,他这么想着,很快将那一次萍水相逢抛诸脑后。
翌日,李毕青特地起个大早,搭乘免费公交车前往州立大学,顺道熟悉一下路线。第三天早上,当他坐在公交车上欣赏窗外风景时,一个刚上车的年轻人在扫视过车厢后眼前一亮,走到他的座位旁说:“嗨,还记得我吗?”
李毕青抬头看清他,礼貌地笑了一下:“雷哲?唐恩。”
拉美裔男孩翘起薄唇微笑,黑眼睛在细而浓的眉毛下弯起来,“我知道你的英文不是很好,”他放慢语速说着,从背包里掏出一台掌上翻译机,将微型话筒递到李毕青面前:“不过有这玩意儿,应该就能交流了吧。”
这家伙还真是……热情好客,李毕青不禁失笑道:“你干嘛非要跟我交流呢?”翻译机中传出醇厚动听的男声,毫无人工合成的迹象,看来还是一台高档货。
“我看你顺眼。”雷哲回答,对翻译的效果相当满意,“我一直想找个language ner,互相学习对方的语言。”
“好吧,也许你会成为我在美国认识的第一个朋友,如果我们合得来的话。”
“不试试怎么知道?”
公交车到站了,雷哲将翻译机塞进李毕青手中:“留着这个,我想会对你有用的。”说完很干脆地转身离开,跳下车门扬长而去。
李毕青拿着翻译机下了车,对方的身影已在林荫中远去。自信、利落、乐于表现自我,有些特立独行,他对这个拉美裔男孩的性格下了初步判断,蛮有趣的一个人,或许真能跟他合得来。
之后的来往就顺理成章了,李毕青总能在偌大的校区中偶遇雷哲,有时他是一个人,有时身边围绕着一群朋友。只要碰到,雷哲总会走过来与他交谈,时间长短与周围的人数成反比。不到一周时间,两个年轻人就开始混熟了,有时他们也会抛开掌上翻译机,连比带划的用肢体语言交流,直到鸡同鸭讲的两个人最后不得不狂笑着放弃为止。
“想尽快掌握一门外语,你得多开口说,别害羞,我发誓绝不嘲笑你的语法和发音。你也可以教我中文啊,说不定再过几个月,我们就能毫无障碍地交流了。”雷哲鼓励他,准备把language ner的作用发挥到十足。
几天的强化训练后,雷哲不得不承认,李毕青是他见过的最聪明、最勤奋、最有悟性的学生——他的口语能力一日千里,且记忆力惊人,一个单词听过两三遍就能牢记并运用,这种进步速度足以让绝大多数语言学校的学员羞愧到撞墙。
这段时间内,李毕青几乎逛遍了州立大学的整个校区,有时也涉足相邻的波特兰森林公园——说是公园,不如说是面积五千公顷的野生森林,顶多只能在外围逛逛,想要走透,短期内是不可能的了。
有一次韦恩见他徒步前往森林公园,好心地指着某个方向:“往那边走半个多小时,有一块长满槭树的小空地,你最好不要接近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