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振华是个四十岁的中年男人,却长了了一张娃娃脸,如果不是花白的头发和眼角的细纹,很多人会以为他只是个十七八的少年仔。
他穿着一件灰色的衫,黑色的半旧长裤,脚上蹋着一双满是皱痕的褐色皮鞋。却出现在奚城地价最贵的的别墅区——被人押着来的。
身后的保镖推搡了他一把,明显耐心不足,而相较之下更没有耐心的却是他。他皱着眉抖了抖肩膀,大声叫道:“干什么你们,还有没有王法了!”
细看之下就会发现他头发乱糟糟的,显然很久没洗,那副已经掉漆,露出银白色金属底色的眼镜框已经在扭打之中变形了。
面前的保镖面色冷峻,通身黑沉的西装,脸上架着一副墨镜,隐约可以看见横切过眉骨的刀伤,更是衬得这个人煞气满满。
“赵先生,我劝你配合一点,没必要在这里浪费时间。”
“到底是谁浪费谁的时间?我都说了我没办法,逼我干什么?我要是有这个本事,就不用混得那么惨了。那个家伙,我救不活,能救也不用耗到现在了。”
“走吧。”身后的人将他一推。
谢静是个英俊的男人,就是可惜了这么好的皮相,他压根儿就是个神经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