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本该是郑重的,严肃的,而不是像这样说得自然又轻巧。但这句话本身,其实已经足够有分量,不管用什么样的语气,都让人很难去怀疑它背后的真诚。
更遑论是温尔,听到别绪这样对自己说。
——“我爱你。”
第四十三章
43.
下了飞机,温尔还是懵的。
别绪这句“我爱你”极有效力,顷刻冲散了他对见家长的不安,只能翻来覆去地颠着个儿琢磨那三个字。
不过当他一眼认出接机口边冲他们挥手的林玫时,好不容易压下去的紧张又倏地浮了上来。
林玫快五十的年纪,看上去还很年轻,也很漂亮。不是那种拉皮削下巴的不自然的年轻,也不是大眼小尖脸的网红式漂亮。她给人感觉很舒服,有气质有风韵,也能看出一定的年纪,只是想不到她会是三个孩子的母亲,而且最大的孩子已经成年很久了。
别绪和他妈妈有七分像,尤其是眼睛和嘴唇。他们看人时带笑的眼睛,嘴角翘起的弧度都一模一样。
林玫的第二任丈夫是c国人,长得高高大大的,林玫被他单手搂着,看上去就是小鸟依人的模样。
“尔尔是吧?比照片还要帅很多。”温尔还僵硬地不知该握手还是该鞠躬,林玫已经亲热又自然地拉起他的手,向他介绍,“这是我丈夫,jack。”
“你好。”jack和温尔握了握手,笑得很热情。
“我还有两个孩子,没有来机场,回家就能见到。”
林玫从接机到现在,看也没看亲儿子一眼,只逮着温尔问:“不介意回家吃个饭吧?”
“当然不介意。”温尔连忙应到。林玫那句自然的“回家”轻易就让他放下了紧张,仿佛他们早已成为一家人似的。
“诶——好。”林玫才跟温尔聊了几句,看他已经满眼都是欢喜。她一边说,一边拉着温尔往前走,jack替他拿着箱子,跟别绪并肩走在后面。
别绪从头到尾不发一言,十分没义气地让温尔独自面对林玫。他相信他妈妈的功力,不论是做母亲,做女主人,还是做婆婆,她都能无可挑剔地胜任自己的角色。
温尔也感受到林玫的风格和别宽安十分不一样。
别宽安与其令人纠结应该被归为“严父”或者“慈父”,倒不如说他不属于这种定义范畴。他很开明地接受了儿子的伴侣,并对其十分尊重,但也可能因为太过尊重,反倒令两人都有些拘谨。
按照别绪的形容,别宽安向来很少用父亲的身份对他提出要求,他更像是他爸的一个子公司,总部只问询重大事务,其他时间都任他自由经营。
但林玫跟温尔交谈时,仿佛温尔就是她多年未见的亲儿子一样。
林玫问得很少,大多数时候都在给温尔讲一些琐碎的事情,比如jack学了很多年也只会做一道中国菜,比如她一直想生个姑娘,结果没能如愿,比如昨天她的两个小儿子为“别绪哥哥和温尔哥哥谁更帅”这个问题打了一架,今天又手拉手去踢球了,还打赌晚上回来见到真人再做评判……
她似乎对温尔已经很熟悉了,也不急于了解她好奇或者关心的部分,而是首先聊聊家长里短,让他融入时不至于感到无助和陌生。
温尔看着林玫,久违地感受到了“母亲”的感觉。
林玫见温尔情绪不对,放慢了语速,接着了然地拍拍他的肩:“好孩子……”
她很贴心地沉默了一会儿,让温尔缓一缓,忽然又想起什么,问:“你见过别绪他爸爸了吗?”
“见过了,在我们来c国之前。”
林玫点点头。这会儿她终于意识到亲儿子的存在,越过坐在中间的温尔,狠狠地瞪了别绪一眼。
她看上去好像不服气似的,撇撇嘴,拉过温尔的手,亲热地拍拍,听似随意实则很在意地问:“他爸爸人还不错吧。”
“叔叔人挺好的。”温尔终于知道别绪猝不及防的卖萌和小心眼遗传自哪里,有些好笑,但回答得很规矩。
没想到林玫立马被哄得高兴起来,眯着眼看温尔,得意地感叹:“你还叫他叔叔啊……”
她那意思不言而喻,看温尔不好意思地低下头,赶紧又拍拍他的手背:“没关系没关系,想怎么叫就怎么叫,不用急。”
别绪一遇见给亲妈拆台的机会,也不装哑巴了,一句话浇灭林玫暗地里的盘算和即将油然而生的优越感:“妈,您这句‘不急’可就把人说尴尬了,尔尔那天该叫的可都叫了。”
“叫了?”林玫仿佛遭受重大打击,看温尔的目光充满了怀疑和迫切。好半天,她哼了一声:“他倒是省心,成天就差和画抱在一起睡还能白捡两个儿子!”
因为这个小c-h-a曲,之后林玫说话的热情的都削减了许多,只是快到家时又开始给温尔介绍。
c国除了市中心的那一片,其他地区都算的上是城郊,少有高楼大厦,基本都是连排的双层别墅,屋前有片需要自己打理的小cao坪。
jack先把三人送到,又开车去接踢完球的番茄土豆。
温尔听他俩的名字特别好玩,林玫就给他解释:“我和jack是在中国认识的,和他结婚后就移民到c国。我以前学英文时有个怪事,再难的单词都能记住,但总是分不清o。后来生了番茄,好玩儿给他取了这个名字,就在家里喊喊,没想到他还挺喜欢。”
温尔听得目瞪口呆,本以为他和温雅的名字就取得够偷懒,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