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道:“来啊,凌夙,一起吃瓜。”
傅寒声看了栗芝一眼。
栗芝在桌子下踢了林同一脚,林同连忙喊疼,大声反问道:“你踢我做什么?”
凌夙不知道她们怎么都这样古怪,只笑着坐回自己的座位,道:“谢谢,我不吃。”
看她无精打采的样子,林同觉得古怪,很少见她没精神,之前每一次看见她,她都一副风风火火的样子,走路特别快,语速也算快,做什么事情都像在赶场,一场接一场,当然速度快。
但她今天像霜打过的茄子,蔫儿巴巴的,林同好脾气地选了两块形状最好看的瓜,体贴地给凌夙送过去,走近了一看,却发现凌夙很不对劲。
不仅仅是精神状态不对劲。
凌夙肤色是润玉一样的透白,没半点瑕疵,就为这个,面试时见到凌夙,她还羡慕了好久,心中感叹她父母怎么没给她羊脂一样的好皮子。
但是今天,凌夙整个脖子都怪怪的,好像上了一层粉,粉质还不怎么细腻,都能看见粗粗的颗粒,关键是色号选的不对,比脸暗了一个色号。
一般人化妆,重点先化脸,脸涂完了,为了保证脖子和脸色号一致,会顺便在脖子上也抹点儿粉底。
但是,什么情况下,一个从没见她化妆的人,会把脖子化成全副武装的样子?
除非,脖子上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秘密?
实在是凌夙自己的失误。她平时不化妆,哪里知道选个粉底有这么多讲究,先要区分自己是暖皮还是冷皮,接着要根据自己的色号选粉底,涂的时候记得要脸和脖子一起涂。她不过随手拿了一瓶粉底,超市不比柜台,不会有人主动来推荐适合她的产品。而且超市的灯光比较柔和,只涂脖子不涂脸也看不出异样。谁知道到了自然光下就这样露馅。
林同嗅了几下,空气里有不同寻常的味道。
她以前和凌夙说话时,就喜欢拉着凌夙的手,这里摸摸,那里碰碰,凌夙刚开始不习惯,到后来也习以为常了。
她的手不经意拂过凌夙的头发,手指从发丝间穿过,也顺便不小心摸了摸凌夙的脖子,粉底薄涂的地方已经能看到浅浅的印记。
“凌夙,你的头发这样好。”
乌油油的,黑亮水滑,拂在手上比抚摸人民币还顺手。
当然重点不是这个。她食指和中指一揉搓,确定手上的东西就是超市买来的那种开架粉底,再仔细一看,凌夙的脖子上很有些玄机。
斑斑点点的,有的发紫,有的还是粉色。
栗芝眼睛更尖,早就觉得不对了,她一边走过来,一边惊讶叫了一声啊。
“啊,凌夙,你脖子上这么多吻痕!”
傅寒声啊呜一大口,咬下块西瓜,今天这西瓜没买错啊,大家一起陪着他当吃瓜群众呢。
凌夙唰地一下,脸红得快滴出血来。
林同故作不懂:“栗芝姐你怎么知道是吻痕,也许是蚊子咬的呢?”
栗芝哼了一声,得意洋洋:“你以为我没男人吗?谁家蚊子这么生猛,吸了一口又一口啊?”
林同哦了一声,“哦”地特别跌宕起伏,声音怪腔怪调的,拖得极长。
凌夙急红了眼,忙解释说不是不是,不是吻痕,却发现越描越黑,大家一脸吃瓜群众的表情,悠闲地看热闹。
栗芝下手更狠,冲她挤挤眼:“凌夙,这么干柴烈火,扯了证要请我喝喜酒哦。”
言下之意是她昨晚和男人fēng_liú快活去了…
林同跟着凑热闹:“是啊是啊,请我做伴娘吧…”
凌夙说真的不是你们想得那样,你们想得太多了,却发现自己言语苍白,没人信她的话。她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又羞又愤怒,正准备再解释一番,却瞧见门开了。
走进来一个人,她死都不肯再说话了。
好好端着。她暗中鼓励自己,不能让人发现端倪,得装作和他不太熟。等他走了,才能和大家继续解释。
傅寒声见苑崇周进门,笑若春山地迎上去。
“四哥,你找我?”
傅寒声拉过他,站在墙角,低头不知道在他耳边说了什么。
栗芝和林同才不想关注老板们在聊什么,况且傅总早上打了招呼,让她们今早好好放松一会,吃吃瓜、聊聊天,不必有心理负担。最要紧,这种时刻她们俩只想打破沙锅问到底,一定要问出凌夙的“0女干0夫”。
凌夙到底还是太嫩了,办事机灵,遇上这样的八卦军团,实在招架不住,她们俩小声磨蹭在凌夙周围,凌夙扁着嘴,不肯说一句话。
苑崇周那边和傅总聊完,走了过来,林同连忙叫声苑总好。
栗芝虽然也客气打了招呼,但眼珠子却瞄着苑总手上那个橘黄色的盒子,上面印着“,这牌子她太熟悉了,每个月省着吃泡面,就想买她们家一款铂金包,但她毕竟是个“打工”的,一年最多也就只能买一个,问题是经常买不到啊,排队也买不到,太火爆,好难买。
苑总大手笔,这么贵重一份礼物送谁呢?
苑崇周站在她们俩中间,侧过脸,瞧见沙发上坐着小丁,小丁早在他进门就站起来了,毕恭毕敬地喊着苑总早。
四哥在,他的秘书也在,林助理和小丁都在。
很好,人都到齐了。
他把爱马仕礼盒放上桌子,轻轻一推,礼盒便滑到凌夙面前。
“送你的。”
栗芝和林同嘴巴张得可以塞下鸡蛋,不用把凌夙“屈打成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