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两辆小车包围得水泄不通的时候攀到了顶峰,他怔怔地看着那两辆车,多么的锃亮而气派,平时在村里,除了拖拉机和摩托车,最常见的就是隔天开到村口一次的残旧中巴。邹昀跟其他同龄的男孩子一样,对汽车这一钢铁构造的速度机器有着莫名的热爱,可毕竟是离他生活极其遥远的东西,他还来不及去想这它们怎么会停在了自家门口,早有多事之人将他回来了的消息告诉了屋内的人。
邹昀看着一个身材高大的中年男人分开看热闹的乡亲,一步步地走近他,他下意识地往后退了退,那男人却屈膝半蹲在他的跟前,伸出手想要去触摸他的脸,手伸到一半,却带着悲喜交加的神情犹豫着。
“阿昀,你就是阿昀……长这么大了……是我的错,看你这眉毛,你这眼睛,但凡我当年多看一眼,怎么会相信你不是我的儿子?”
茫然无措的邹昀用手紧紧地揪住了自己的裤腿,他记起来了,四年前,就是这个城里来的“叔叔”从家里带走了大哥,那天晚上,妈妈搂着他,泪水止不住地流了一整夜。他在说什么?谁是谁的儿子?邹昀感觉仿佛有一双无形的手捏住他的喉咙,让他发不出一点声息,连呼吸都艰难。他多希望自己听不懂那些话,可与他平视的这张脸是多么的熟悉,这就是血脉相连的铁证?他想到“血”字,骤然一惊,好像明白了什么,下一刻,他的身子却被这个流着泪的男人用力抱在了怀里。
“我的儿子,你是我的儿子……”那男人抱得那样紧,做工精细的外套蹭在邹昀破旧的衣衫上,邹昀真担心自己沾了泥巴的裤腿弄脏了别人的衣服。他僵硬着身体,任由那男人抱着他像孩子那样哭泣,眼睛却透过对方的肩膀去看那些围观的人,不少乡亲也跟抹起了眼泪,其中甚至还有他叫了12年的“爸爸”。叶骞泽的眼睛湿润了,不过脸上是带着笑容的,远远站在角落的向遥还是一脸看好戏的表情……邹昀的眼睛在他们中扫了一遍,真像一出戏,他第一次做了戏里的主角,可他觉得自己像是观众。
那男人的泪水顺着邹昀的脖子往下流,湿湿的,痒痒的,邹昀挣了一下,没有如愿,最后是他的继母走过来,边拭着眼角边说:“这孩子老实,没见过世面,见到亲人,话都不会说了。”
那男人这才松开了邹昀,用手摸着他的头,“没关系没关系,这样的反应是正常的,这些年我都没有尽到一个做父亲的责任,等到跟我回去以后,日子久了,我们父子当然会亲密起来。”
“是啊,是啊,日子久了就好了,看这孩子就是个有福气的人,果然不假。”邹昀继母附和着,邹瘸子竟也在一旁“嘿嘿”地笑。周围的乡亲们纷纷羡慕着邹昀命运得以改变的好福气。
“秉林啊,这么久没回来,多住几天再走吧。”
“下次吧,我那边还有事情要忙,孩子们也要上学了,尤其是阿昀这边还赶着回去办手续,有时间再特意回来看乡亲们。”
“从小看邹昀这孩子长大,忽然要走也挺舍不得的。”
“放心吧,他在这里长大,会记得这里的,以后一有时间,我就会让骞泽带着阿昀一起回来,毕竟……毕竟他们的妈妈还埋在这里。”
邹昀听着他们讨论,仿佛他要走已经成为定局,然而从始至终没有人问过他的意思。
“那定了什么时候走没有?”
“收拾好,办好手续就走。”
……
邹昀忽然大喊出了回来之后的第一句话,“谁说我要走?我不走,要走你们自己走!”
他拨开阻在面前看热闹的人,飞快跑回他黑洞洞的小房间,用力关上房门,仍听见他“爸爸”和继母忙不迭地在门外说,“小孩子脾气,没事的,一阵就过了,孩子的东西我们会帮他收拾好,你放心。”
“没关系,事情确实太突然,让他静一静也好。”
邹昀没有开灯,坐在床沿打量着昏暗光线里房间的轮廓,他跟继母带来的弟弟共有的这个小小空间里,除了一张床,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一盏灯,其余什么都没有。在过去的日子里,他谈不上有多爱这个地方,就像他叫了十二年“爸爸”的那个浑浑噩噩的人,还有后来有些小心眼的继母,他们对他谈不上有多好。
可是,他从来没有想过离开。
第十章
多年未见,向远几乎已经认不出眼前这个微微发福的中年男人就是她记忆中瘦而高的叶叔叔,要不是对方先她而半惊半喜地叫了声:“小向远,你是不是小向远?”她那句“叶叔叔”着实犹豫着不敢喊出口。
“哎呀,小向远都长这么大了。”叶秉林含笑转而对着身边的叶骞泽说:“你们都长大了,也难怪我会变老。我的记忆还总停留在小向远一丁点儿高,来找我们家找你去钓鱼那会。不过这双笑眯眯的眼睛倒没变,讨人喜欢,让我一眼就认出来了。”
向远自幼与叶骞泽一家上下熟悉,小时候她经常在野鸭潭边遇见坐在石头上看书的叶叔叔,虽然本能地对这些戴眼镜的、百无一用的下乡插青没有什么好感,但是为着好伙伴叶骞泽的关系,她也愿意跟这个手上永远捧着书本的叶叔叔亲近。那时她喜欢听叶叔叔说书里的故事,《红楼梦》她听不耐烦,《西游记》又觉得假,唯有三国听得津津有味。叶秉林也喜爱她机敏豁达,常对她父亲向云生夸这女孩日后必有出息,向云生总是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