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王小元歪着脑袋听了一遍,眨巴着那双像极了母亲的大眼睛,指着书上的“琼玖”二字,问道:“这是什么意思啊?”
王恒之笑着点了点她白皙的鼻尖,掐了掐,温声道:“琼和玖皆是美玉之意,就是说你是爹娘的明珠宝玉。”顿了顿,他忍不住便又加了一句,“而且,当年第一次见你娘的时候,她丢了我一枝桃花,我心里想的便是这一首诗,我想的便是‘永以为好也’。”
说到这里,王恒之不由得转头看向妻子,清俊的眉目上含了一丝微微的笑意,目光极是深远——女儿都已一岁,可他的妻子却依旧似初见时那样美若神女,令人一见倾心。
谢晚春亦是从这首诗里想起了一些往事,抬头与王恒之四目相对,忽而心中一动,趁着女儿还未开始十万个为什么,她便直接了当的用手拎起人,干脆利落的把人给丢到门外头。
王小元的脾气倒是挺像谢晚春的,半点也不服输,双脚就踩在门槛上,扒着门,不甘示弱的拍着雕花木门,气哼哼的嚷嚷道:“娘作什么赶我出来?!”
“我和你爹要做大人间的大事,你还小,回去午睡吧。”
“你骗人!明明没有什么大事,我看见......”王小元咬字清晰,字正腔圆的控诉着自个儿亲娘,没来得及再说几句就被乳母抱走午睡了。
因为爹娘实在不靠谱,王小元再大一些后也不喜欢凑过去看他们秀恩爱了,她跑里跑外的寻堂弟或是堂妹玩——反正,二叔叔、三叔叔都有一连串的儿子女儿呢,外面还有皇帝表哥或是严家表哥。而且,王小元生得很好,一双桃花眼像极了母亲谢晚春,偏五官却颇似父亲王恒之,轮廓秀致,清丽秀美,明眸顾盼流波,小小年纪便粉雕玉砌,极讨人喜欢。
王小元就这么嗖嗖嗖的长到八岁,因为每日里跑上跑下,身量在一众同龄的姑娘里头算是高的了,堂弟堂妹全都乖乖的听她指挥,可算是孩子里头的孩子王了。偏祖母宋氏愁得很,每每的偷偷拉了她来,时不时的和她咬耳朵道:“阿元,要不然你让你爹娘再给你添个弟弟,只你一个,多孤单啊。”
王小元倒不觉得自己如何的孤单,可她心里头也乐意有个弟弟妹妹的,至少多个垫背的啊!只是她爹她娘不乐意啊——大概是王小元出生那一日的场景就足够“惊险”了,她爹她娘都吸取教训,下定了决心不肯再要孩子。
只可惜,上天大概也看这两夫妻过得太顺了,反正王小元十岁的时候,她娘意外怀上了,算一算,她娘那时候都三十了。
王恒之吓了一跳,心里头其实不大想要:生孩子原就危险,这般年纪岂不更危险?
结果,谢晚春反倒转了念头,懒懒的道:“王小元一个人确实是孤单了点,我瞧着她倒是想着能有个弟弟或是妹妹的。”她眨眨眼道,“再说了,生一个是生,生两个也是生啊。”
反正,谢晚春打定了主意,王恒之也没法子,只好小心翼翼的守着她,日常陪她走一走,也好锻炼一下身子。结果十月过去,谢晚春顺顺利利的给王小元添了个弟弟。
这一回,轮到王夫人宋氏哭了,她简直喜极而泣,连声道:“这可好!一儿一女,正好凑一个好字呢!”总算是等到小孙子了,再也不用担心长子这一房要过继了。说实在的,她也不是那等着重儿轻女的,亦是将阿元这个孙女当做心肝肉似的疼,只是到底还有些香火念头,总盼着长子能留个后,百年之后也能有香火。如今夙愿得偿,宋氏再没有别的想法,先去宫里头报了喜,再去庙里还愿,然后便精神抖擞的操办起孙子的百日宴了,就连头上的银发都跟着闪闪发光起来,只觉得自己都添了十年寿。
一回生二回熟,这回谢晚春和王恒之也算是有了经验,也没了早前的手忙脚乱,再没了折腾的心思,索性把儿子的大名和小名一口气全都给取了:“正所谓‘叔齐久而逾明’,大名便叫王逾明。小名的话,便随阿元,就叫阿方吧......”
王小元作为惯犯,十分熟练的偷听完了墙角,终于偷乐了。她忍不住跑去瞧弟弟,看着小小的弟弟躺在锦被下头,白嫩嫩的脸蛋睡得红扑扑的,十分的可爱。王小元偷偷的掀开被子一角,用指尖握了握弟弟的小手掌,幸灾乐祸的叫他:“王小方?”
哈哈哈,笑死她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王小芳”呢。至于那个大名“逾明”,听着就像是“愚民”。
所以说,有对比,才有幸福啊,反正有弟弟作对比,王小元这一会儿觉得自己的名字简直太好听了。
王小元偷笑了一会儿,低了头,把额头贴在弟弟的小脸蛋上,笑盈盈的叫他道:“王小芳~”
也不知是不是因为这个衍生的名字受了惊,王小方忽然睁开了眼睛,眨了眨眼,然后圆溜溜的眼睛盯住了王小元,似乎认真的打量了一下自己的姐姐,然后很是“狡猾”的撇了撇嘴,“装哭”起来。
不一会儿,就有人进来哄孩子了,宋氏顺便把王小元拉去说了一回“姐弟友善”的道理。
王小元回头瞪了王小方一眼:王小方给我记住!o( ̄ヘ ̄o#)下回揪你耳朵!
王小方:呜呜呜......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晚安~~爱你们(*  ̄3)(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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