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学惊讶得以为自己听错了,“重,重案组?”
尸体已经被转移到凤升镇殡仪馆,邢牧一声不响地进行初步尸检。
明恕没有回避,戴着口罩站在工作台边。
他的脸生得小,口罩一戴,整个脸就被遮住了大半。
此时,他一双眼睛s,he出凌厉的光,眉心挤出深浅不一的皱痕。
如果说之前还不能确定孟珊在死后被凶手割掉了嘴唇,现在这具尸体的出现已经将他的推断印证了大半。
毕竟嘴唇丢失这种事的概率极低,如今躺在工作台上的这位被害人,有可能和孟珊一样,是被同一个变态杀人狂给杀害。
这个假设成立,则凶手至少在一个月前,就已经开始作案。
明恕手心轻微发烫。
一个月的时间,凶手已经杀害了多少人?
那一个月之前呢?是不是还有被害人?
如果无法立即将凶手找出来,又有多少人会成为凶手的锤下鬼?
“死者手脚的皮肤脱落,呈手套状,软组织已经腐烂,现在是秋冬季,卢法医判断得没错,死亡时间在一个月以上。”邢牧双手握着尸体的头部,“枕骨骨折,这一点和孟珊的情况一样。”
明恕声音愈冷,“也是一击致命?”
邢牧说:“解剖之后才能确定。”
明恕问:“嘴唇是怎么回事?”
“确实是被利器割掉。”邢牧抬头看明恕,“尸体腐烂到现在这种程度,一些死亡时的痕迹已经不可辨,但起码,她嘴唇被割掉这一点,还是能看出来。”
明恕上前两步,看着已经无法辨出生前面容的被害人,几秒钟后向随同前来的队员道:“马上做dna检验,在最近两个月内失踪的女性中做比对。”
“尸体是最近两天内才被抛掷在河中。在这之前,她应该是被埋藏在什么地方。麻烦了,这个转移肯定破坏了最初的抛尸现场。”邢牧一边抱怨一边继续做尸检,在打开尸体的口腔时,突然“啊”了一声。
明恕眉心皱得更深,“狗毛?”
“不。”邢牧用工具刮出一团絮状物。
明恕问:“这是什么?”
“半腐烂的毛发,但不像狗毛,一会儿做检验。”邢牧说:“领导,这个案子和孟珊那个,现在可以并案了吧?”
明恕点头,“凶手都割走了她们的嘴唇,并且将毛发放置在她们口中。”
邢牧愤愤道:“这是个什么怪物啊?不仅杀人,还把人家的嘴巴给割了!”
明恕留邢牧和卢厚才在殡仪馆做解剖,带着几名队员来到发现尸体的地方。
河边聚集着不少人,抛尸者的足迹肯定是早就被破坏了,但尸体是最近两天才被抛掷在河中,不管抛尸者是什么心态,是不是凶手,都很有可能……
想着,明恕转过身,冷静地观察周围的群众。
人畏惧死亡,厌恶死亡,对死亡避之唯恐不及。
这其实并不准确。
人们畏惧厌恶的是自己和亲朋好友的死亡,而对陌生人的死亡,人们通常持有好奇、看热闹的心态。
否则在所有发现尸体的场合,周围不会总是围着一圈又一圈的人。
一波人看够了,离去,空出来的位置立马被后面的人占据。
多看一眼,就多一份茶余饭后的谈资。
明恕听见有人绘声绘色地给没看到尸体的人讲,那尸体是什么颜色,皮肤烂成了什么样子。听众捧场地露出惊讶、害怕、恶心的神情,这样的神情显然鼓舞了讲述者,他激动得喷出口水,ji-an到了听众的脸上。
他们让人感到鄙陋、低俗、恶趣味,甚至是冷血,可实际上,他们的反应再正常不过。
明恕的视线从他们身上移开,如j-i,ng准的雷达一般在人群中扫过,不久定格在一张土黄色的脸上。
是个看上去五十来岁的老头。
他穿着黑色的棉袄,双手没有像大多数人一样揣在上衣口袋里,而是曲放在腹前,重复着握紧、松开的动作。
他抻长脖子东张西望,十足惊慌的模样,脸上的皱纹生动地扭曲起来。
站在他身边的男青年也是一脸慌张,与他们周围兴奋讨论着的乡亲形成极其鲜明的对比。
明恕告诉童学,将老头和男青年都带回派出所。
周长友一问就招了,将挖地挖出尸体,害怕影响生意而紧急抛尸河中的经过一股脑倒了出来,末了还不断央求,“我求求你们,千万别把这件事说出去啊!我家就指着农家乐的生意过活呢,如果被人知道了,我这生意就做不成了!”
童学大骂周长友是个法盲,明恕感到一阵无奈。
周长友看上去不像是在撒谎,但周家为了将挖出尸体的事瞒下去,已经彻底将埋尸处破坏了。
“就,就是这里。”周家大女儿不安地指着一块被挖得凌乱的地,为自己辩解道:“我是想报案的,但他们不敢……”
痕检师们提着勘查箱过去了,明恕问:“这个地方平时来的人多吗?”
周家大女儿摇头,“这里背着街,啥都没有,谁会来啊,连我们自家人都懒得往这里跑。这次要不是扩建农家乐,我们也不会过来。”
明恕说:“一般不会有人来,但如果有人来了,你们也不会知道。”
周家大女儿愣了下,点头,“这确实是。不会是有人想陷害我们吧?我弟弟说,装尸体的口袋是我们家厨房的面粉口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