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大亮,鸟雀都已出来觅食,叽叽喳喳的好不热闹,风情就是被这些喧哗的鸟叫声吵醒的。
了下额头,干干的没有汗,一双玉手虽没有多暖和,但已不再冰凉,双脚亦是如此。腹部微微肿胀,动一下只会感到微疼,无甚大碍,比起昨晚那仿若被长绣的刀反复割着骨头的钝痛感来简直不算什么。
“喂,你醒了没有?”沈秋略微不耐烦的声音响起在窗前。
风情记起昨夜她睡着没多久后被那位“爷”叫醒,喝了碗热热的药,就是这碗药起了作用,令她几年来被折磨得快麻木的腹痛稍稍得以缓解,从而睡了个尚算安稳的觉。
“有事?”风情淡淡地回道,想起昨夜喝的药是这位书僮煎的,煎得很不情愿。
沈秋闻言立刻来了神,冲着窗子腰大声道:“醒来了就快出来,咱们先将账算算。”
天色已经不早,房子的主人还在,风情不好再赖着床,忍着不适披好外衫出了房门。
虽已经见过风情三次,但前两次都匆匆而过,看得并不清楚,此时冷不防正面对上有些憔悴却仍艳丽无双的风情,沈秋不禁恍了下神,拍拍口暗道不愧是“妖女”,美得令他这个跟着爷走南闯北见过无数佳丽的人差点闪瞎了眼。
风情扫了眼像见到鬼似的沈秋,视线在周遭扫视了一遭,问:“你家公子呢?”
沈秋闻言猛地回神,如一只刺猬似的大声道:“爷去采药了!你找爷何事?”
皱了皱眉,不理会护犊心切的书僮,风情绕过他准备去溪边洗漱。
“别走,账还没算呢!”沈秋怕风情走掉,连忙拿出随身携带的致小巧的算盘,一手执算盘一手快速地拨动着算盘珠,声音有如炒崩豆嘎嘣硬脆。
“未得主人允许私自占用房间,一百文;爷的止痛丸,二百文;一碗汤药,三十文;天大黑我还为你熬药,辛苦钱算你十文;你占了爷的房间害他与我挤在小床上不得安眠,神损失算你三十文;你的马没拴牢,踩坏几棵种了许久的草药,你要赔一两银子,于是一共一两三百七十文,看在你身体欠佳,又是难得的大美人令我赏心悦目了的份上,抹去零头,你付一两三钱银子就行了。”
沈秋算好后将算盘调了个方向举到风情面前,两眼闪闪发光,万分期盼地望着风情……的钱袋。
风情看向种植草药的方向,果然有几株叫不上名字来的药草被踩坏了,心中感激昨夜那位白衣公子赠予的药丸,拿起钱袋想要掏银子,结果掏了个空。
“你不会要告诉我你没、钱、吧?!”沈秋脸色立变,眉毛竖成了倒八字形。
没注意银子什么时候花光了,风情天生不愿欠人情,犹豫了下,自腰间解下一块莹润漂亮的玉佩递过去道:“这块玉佩起码值十两,够我在这里住个一个月了。”
沈秋见到在阳光下晶莹剔透的羊脂白玉,口水都要流出来了,脸瞬间笑成麻花状,唯恐风情反悔,一把拿过玉佩攥紧道:“妖姑娘够爽快!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啦。嘿嘿,看在你给钱爽快的份上,告诉你一个好消息,爷我们要去贵人府上看诊,这里就让给你住,只要不破坏这里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随你住几日都成。”
“沈秋!”一道隐含不悦的男子声音自不远处传来,沈秋灿烂的笑脸顿时垮下来。
“爷,我们眼看就穷得连馒头都买不起了。”阿秋将玉佩万分珍惜地捧在口,痛心疾首地说道。
沈云哲依然一身白衣,哪怕夜里没睡好也丝毫没有影响他俊雅出尘的风姿,身后背着一个竹筐,寻常人背这种东西会很显傻或土,而他背着则只会令他显得更为平易近人些罢了。
看着缓步走来的男子,风情恍惚了下,觉得自己仿佛在看一副风景画,景色优美,令观者心旷神怡。
风情自小到大所见过的男人中容貌最出众的当属她那个花心王爷爹,一直以为很难见到能与静王爷一拼相貌的男人,谁想今日便见到一位。
这个男子她先前见到过,只是当时因被赵晓夜气得心情差,又急着寻地方避雨,只匆匆扫了一眼,看过就忘,只将那道好听温和的声音记住了。
此时看着沈云哲,风情觉得这男人就如他的声音一样很有吸引女人的资本,长得俊逸出尘不说,温雅的神态更令人心生好感,一双黑眸澄净无垢,嘴边始终挂着温和、自信的笑,一袭白衣衬得他身姿飘逸、玉树临风,若非亲眼见到,她几乎要以为这种男人只可能在画中出现。
不同于静王爷fēng_liú勾人的妖孽桃花相,沈云哲俊得很清爽干净,是不流于世俗的俊雅。
若真要有个形容的话,那静王爷是块色彩斑斓的绸缎,令人眼花缭乱,好似繁花,盛开之时耀眼夺目,绚烂过后只会面临着凋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