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衙内,后花园的赏花亭,摆放了一桌丰盛的酒席,上面摆满了鸡鸭鱼肉,最难能可贵的是还有一盘蒜薹炒肉,一盘豆角炒肉,还有一盘韭菜炒蛋。
这三个菜看似普通,实际上却是花费不菲。三山县还是初春时分,老百姓吃的菜基本上都是大白菜,白萝卜等可以长期储存的蔬菜。像蒜薹、豆角、韭菜这样难以储存的绿色蔬菜都得快马加鞭,从温暖的南方运来,比银子还金贵,可不是一般人能够吃得起的。
酒席旁坐了好几个人,坐在首位的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一身青色的公子服,儒雅fēng_liú。在他旁边坐着一位四十出头的中年人,豹头环眼,燕颔虎须,脸色发黑,他的气势内敛,坐在那里,就像是一只正在休息的猛虎。
在两人的下首,还坐着两个人,一个同样四十出头的中年男子,他身着便服,手指纤长,脸上的笑容温和而不让人讨厌,只是他的眼睛有些狭长,从而破坏了他的整体气质。另外一人是在座的人中最大的,有五十多了,头发花白,身穿官服,身子有些佝偻。
作陪的这两人不是别人,正是三山县的县令,官拜七品的吴琦。穿九品官服的那位乃是本县的主薄蒋烨帆。
吴琦举着酒杯,正在向那位年轻人敬酒,他说道:“三公子,卑职祝你这次进京赶考,金榜题名,高中三甲。卑职相信不久之后,定能听到三公子的喜讯。”
三公子矜持地笑了笑,说道:“吴县令真是客气了。全国的进京赶考的举人千千万,那个不是学富五车,才高八斗?我自问有点学问,榜上有名,问题不大,但是前三甲就没有那么容易了,希望不过在五五之间。”
吴琦暗中冷笑,他在一个二十余岁的举人面前,自称“卑职”,那是给三公子的老子面子,没想到这三公子倒是端上架子了,那口气就像是他的上司一样,而他是三公子的下属。
心中虽然有些不满,但是吴琦可不敢表露出来,这三公子来历可不简单,他的老子是吴琦的顶头上司,明川府的知府邵克涵。而邵克涵不单单是正五品官那么简单,他的父亲曾经官拜从二品的布政使,如今致仕,邵克涵夫人的父亲是当朝的破军侯,并且破军侯还和皇帝沾了一点亲,深得皇帝的信赖。
三公子模样俊俏,学问又好,深得外祖父破军侯的喜欢。那位坐在三公子下首的中年人,就是破军侯专门派来,保护三公子的。此人据说是江湖中有名的高手,一代宗师,后来弃武从军,获得了破军侯的赏识,成为了破军侯的贴身侍卫,江湖尊称“睡大虫”,姜珊是也。
这次三公子前往京城,准备参加大比,路过三山县,专门过来向吴琦致谢,吴琦哪有不尽心尽力接待的原因。
“父亲,”宾主交谈正欢,一声清脆悦耳的声音传了过来,就见吴雪梅在两个丫鬟的陪同下,移莲步,如同春风拂柳一般,娉娉婷婷走了过来,在吴琦的身前停下,说道:“你该吃药了,母亲特地让我给你送药过来。”
吴雪梅从丫鬟托着的托盘中把药碗端了过来,递到了吴琦的跟前。
吴琦呵呵一笑,接过来药碗,将里面黑乎乎的药汤一饮而尽,然后说道:“辛苦你和你母亲了。你跟你母亲说,我有贵客要招待,让她早些歇息,不用等我了。”
吴雪梅点了点头,接过药碗,福身一礼,说道:“女儿告退。”
就在这时,三公子突然说道:“小姐留步。”
吴雪梅停了下来,疑惑地看着三公子,问道:“公子唤我何事?”她这会儿就像是一个贤淑温良、受过良好家教的千金大小姐,素日里那些骄横跋扈之气,似乎从来没有存在过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