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场的大妈们早就认识叶湘了,原因无他,穿着白衬衫拎着公文包来菜场买菜的男人不多,叶湘这样的男人更少:干干净净,皮肤白净,剪着利落不张扬的短发,鼻梁上安安稳稳地驾着无框眼镜,挡不住浓墨长翘的睫毛,五官虽称不上惊艳,却让人看着很舒服,在一群穿着裤衩来菜场买菜的老大爷和斤斤计较的大婶中算得上鹤立鸡群了。
碰上没有处理过的食材,叶湘常常会向大妈们讨教如何烹饪。
“小叶,今天买鱼啦”
叶湘笑笑称是。
“小叶老婆真的好福气哦,都是你来买淘烧,现在小年轻都不愿意做事的。”
“他工作比较忙,我有空就多做做了。”不习惯与陌生人说太多话,他笑着点头示意,离开摊位。
家里的家务基本叶湘全包,大多时候拖着加完班疲惫的身躯看到满屋子脏乱差,叶湘从生气到麻木到习惯,只面无表情得整理收拾,也懒得和沙发上那个人据理力争了。
拎着满满的食材回家,连开门都需要吃力的换着手拿钥匙,叶湘脑子里一边在想晚上的菜式,一会先淘米,把鱼洗干净,蛤蜊要先放进水吐吐沙,晚上再开一瓶酒吧,就当补过了生日。
晚上九点半,依旧没有等来林嘉旭。
微信不回,电话不接。
满桌子的菜,称不上满汉全席,却也算的上可口佳肴:炖的乳白的鱼汤,是需要先在油里煸一煸鲫鱼才烧的出白色的汤;大排让猪肉铺的大叔一块块仔仔细细的敲松,肉才不容易老,生抽老抽糖的比例都算好,最后收汁出锅;林嘉旭爱吃的麻婆豆腐,用了上回四川带来的豆瓣酱,和老王从湖南带来的剁椒酱,炒了些许肉糜入味,锅里再滚一道豆腐,豆腐出锅的时候又软又嫩,裹上了香香辣辣的味道;还有一道酒香蛤蜊,算是做起来最容易的一道菜了,蛤蜊也是放着吐沙吐了一阵再下锅的。
醒酒器里盛的葡萄酒显然已经醒过头了,叶湘一口饭菜没吃,自己给自己灌了几杯酒,胃疼得一抽一抽,他却连起身拿胃药的力气都没有。
他知道,只要他好好按时吃饭,只要少喝点酒,就压根不会胃痛。
可他做不到,这种失控的感觉又来了。
等叶湘回神发现整瓶红酒都被自己喝掉时,他只觉得手脚发麻,身子轻飘飘的,地上还有碎了一地的碟子和菜。
叶湘扶额,思维完全断片,这一刻他想的是,摔什么碟子啊,这不他妈还要我自己收拾,自己和自己过不去干什么。
讨厌林嘉旭,更厌恶自己,是自己贱,擅自把七年前林嘉旭给的虚无缥缈的承诺当真,把这个住所当成家。
----不如分手吧。
脑子里闪出的这个想法把叶湘吓了一跳。他牵了牵嘴角,露出一丝苦笑,这样的自己和林嘉旭有什么区别,也不过是弃诺言不顾的混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