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九小脑瓜仔细想了想,又把剧本拿起来翻看,确实如金朝所说,剧情流于俗套,而且对话都是现代用语多,跟古代的背景格格不入,仿佛从现代穿越到了古代。
他拿起另一个剧本道:“那还有这本呢,这本讲的是特种部队的故事,够高大上了吧?”
“这本的角色不适合你。”金朝把下巴搁在他肩头,跟他一起翻看剧本:“你看啊,这本的男一到男五全是肌肉壮汉,邀约你演的角色是男二,你想想啊,真要演这部剧的话肯定是要在这几个月内增肌的,增肌不用钱吗?要蛋□□,要多吃肉类,肉多贵啊,还得买更大号的衣服,现在的衣服就都不能穿了,多浪费啊!”
浪费两个大字犹如分贝100的警报器在乐九脑中当当作响!
没错,这多浪费啊,而且自己的脸跟壮汉的身材一点也不搭啊!
“唉……”乐九望着一堆剧本,“这可都是钱哪。”
金朝轻笑着亲他脸,“不缺这几个,先找一两个电视节目参加,好剧本是要等的。”
“好吧。”乐九把剧本都收好,打了个哈欠,伸了下懒腰,“该睡觉了。”
金朝看着他衣服下摆露出的细嫩皮肤,眼神一暗,语意不明地笑道:“是该睡觉了。”
乐九没发觉危险临近,刚钻进被窝里就被狼叼走了,炽热的气息扑面而来,呼吸瞬间被覆盖:“唔……早上才做过!”
金朝咧嘴一笑:“所以晚上也要做。”
说完,轻捏着乐九的下巴抬高,在他口腔里攻城略地。
乐九迷蒙地想,这两句话有什么因果关系吗?
很快他就没时间思考了。
k的大床吱声不断,床头柜的手机响了起来。
乐九看了一眼,发现是丁笑。
丁笑很少会在国内的深夜给他打电话,除非是什么大事。
乐九推开今朝:“嗯……你出去,我要接电话。”
今朝不满地把他拖回来,“电话有我重要吗”
电话已经响了许久,乐九着急地将他一脚踹开,拿起手机:“喂,笑笑。”
电话那头丁笑语气兴奋:“乐乐!我毕业啦~~下周就可以回国喽!”
“太好了!你回国后还做歌手吗?”
“那是肯定的啊,我出国学音乐就是为了做出好听的音乐的!”丁笑搓手手道,“不过乐乐,有件事情要拜托你,你千万千万不要跟金朝说我要回国哦,不然他转头就要告诉我哥去了,我不想让我哥知道我回去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