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耀不知道在这里站了多久,久到他的双腿已经发酸。
其实早在五年前他就认识郑凌了。那时郑凌还是个稚嫩的孩子,但他的表现却并不像外表看起来那样的稚嫩,他的言行很是老成,且总是皱着眉,不苟言笑,一副生人勿近的样子。
有些手欠扁的人就喜欢欺负他这样的。
记得初次遇见郑凌的时候,那时他正被几个地痞流氓收拾,整个人惨兮兮的,被揪住衣领提起,一声不吭地像个快要风化的破布娃娃。他难得的一时心善,上前呵斥了那几个人。
他走近了些,弯腰盯着被扔在地上的人。
他说:“小鬼,你能自己回家吗?”
当时的情景他记得很清楚,小小的郑凌扶着墙壁慢慢爬起来,顺手抹了把被揍出来的鼻血,嘴里咬牙挤出一个字:“能。”
说着,小小的个子就缓缓地沿着墙脚挪动,每一步都走得艰辛。
看着看着他鬼使神差地说了一句:“我帮了你,你好像还没谢我。”
小孩身影一顿,接着才说道:“谢了。”然后又慢慢挪动。
竟是头也未回,这么酷。
当时的他没想着要去帮忙,他没那么好心。
但奇怪的是,从那天起,他就把小孩的样子记在了脑海中,这一记便是一生。
之后他打听了这个小孩的一些家庭情况,只是那时的他听后没再留意。他不是个慈善家,也不是个喜好插手别人家务事的人,这一忽视,便是整整五年。直到那天在烧烤摊遇到郑凌,他一眼就认出来了。
那双黑亮的眼睛一如他幼时。
他从那双眼睛里看见了他的改变。此时的他已经褪去了周身的棱角,改用被人鄙夷的懦弱来保卫自己,好让别人不要关注他,从而无视他。
他确实做到了,他身边的人没一个正眼瞧他,都在嘲笑他,当听到这里的时候,他恼了,但没表现出来。而那时他也有些生气,气那个倔强的小男孩变了。
可是不知怎地,他却对这样的郑凌愈加在意起来了,他会去想知道他每天都在做什么。
因为这样子的他更值得人疼爱。
若不是生活艰辛,谁又能轻易改变自己的心性。
正当他悄然关注郑凌的时候,余恒来到了他的身边,开口便说喜欢他。
秦耀只觉得好笑。突然有一天,一个行走的闪光点找上自己,说对自己一见钟情。他只觉得这人另有所图。
但他还是留下了他,他想知道这人究竟想干什么。
某一天,他无意间提到了郑凌,余恒的眼神瞬间就变了,变得阴鸷凶残,像是跟郑凌有不共戴天之仇。虽然他很快就用平和掩盖了,但他还是瞧见了,瞧得一清二楚。
拥有如此骇人眼神的人,绝非善类。
从那以后,他不再当着他的面提起郑凌,他怕他会伤害郑凌。在他还未强大之前,他暂时还保护不了他。
可在他还未靠近的时候,郑凌就走了,去了国外。
天大地大,人海茫茫,他去哪里找他。
此刻,他想变得强大的心再次汹涌起来。
我一定会找到你,然后不再放你走。
这晚,他拨通了郑凌好友耿晨鑫的手机号码。
对方竟也不知道他去了哪儿。起初他以为他是在骗他,以为他是跟郑凌串通好了,不愿意告诉自己罢了。
但后来耿晨鑫的一系列举动,让他不得不相信他是真的不知道郑凌去哪了。
得知此事,他的心并未好受。他这时才清楚地认识到,原来他们从未在他的心中占有一丝一毫的位置。
郑凌依旧如他幼时那样,不,是比以往更甚,他的心更狠了,有些人有些事,说丢就丢。
若时光倒流,过去的五年我没有忽视你,一直陪伴着你,我是不是就是你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个人?
在未来的日子里,午夜梦回的时候,秦耀会翻开他与郑凌的短信记录,这是他们之间唯一的交集。那个问话你未拒绝,我就当你总有一天会答应。
领成绩单那天,耿晨鑫等了很久,最后他把郑凌的奖状带回了家,他时常会对着郑凌的名字喃喃自语:“我等你来拿。”
时光无情,在四季这条周而复始的道路上,沉默地一步步走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