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被关住的那一刻,小九缓慢地张开了双眼,那里面根本没有一丝一毫的困意,那是一双毫无感情,充满冷酷的眼睛,是金九茂这个人,永远不会拥有的眼睛,却出现在了名为金九茂这个人的脸上。
秦艽救回来的,是纯真无邪的小九,还是一个从地狱爬回来复仇的恶鬼?
在医院住了几天,秦艽就接小九回了秦公馆。
秦艽有自己的私人医生,秦公馆做的饭菜又合小九的胃口,在那里,小九也能得到不错的休养。
每天里,小九什么都不用做,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厨房还特意给他煮了一大锅的骨头汤,专门用来滋补。小九都觉得自己长胖了。而对于小九来说,更重要的是秦艽又变回了以前的那个秦艽,总是有大把的时间来陪伴他。早餐,午饭,晚饭,甚至是睡觉的时候,秦艽也会留在他的卧室。他会说些有趣的话逗小九,还会给小九讲一些小九不知道的事情。仅仅是可以看着这样的秦艽,小九都觉得幸福不已。
夜里的时候,小九不用任何人照顾,都是秦艽亲力亲为,给小九换衣,扶着小九洗漱,这可令小九受宠若惊了:“九爷,这……这怎么好意思呢?我……我自己……我自己可以的……”
“没事,小九,你就安心的休养,三个月之后,我要见到一个白白胖胖的小九。”秦艽打趣道,小九顿时红了脸庞。
立冬的那天,秦艽给小九做了一件斗篷,小九穿上正合身,加上这几天养的好,整个人立刻透出股不一样的气质,用牡蛎的话来说,那就是“仿佛画里走出来的人”。
他有这么好看吗?他不知道。在他眼里,这世上顶好看顶好看的人,只有秦艽。
秦艽也做了同款的斗篷,不过是黑色的。他在小九屋里的试衣镜前试穿时,英气勃发,不知有多俊俏,小九盯着镜子看的眼睛都直了。
“你有这么喜欢我吗,小九?”这样的小九让秦艽喜欢的紧。他原以为自己腻了,烦了,倦了,可当从镜子里看到小九的这双眼时,他知道,自己可能会喜欢这个人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很久很久。
听到这句话,小九的脸顿时红了。
这样的景色现在想来,秦艽是百看不厌的。他凑过去,捏住小九的下巴,逗着他:“怎么不说话,小九,你不想让我知道吗?”
小九脸红的厉害,偏偏腿受了伤动弹不得,躲不开,逃不掉。好半晌,才蚊子哼哼般道:“很……很喜欢……”
“很喜欢是有多喜欢呢?”秦艽追着问道。
“就是……就是……”小九都快要哭出来了“就是可以为您付出生命的那种喜欢!”
秦艽反倒笑了。他把小九揉进怀中,温柔的用下巴蹭着小九头顶上柔软的发:“我也是。”
小九急忙道:“不需要、不需要九爷这么做!”
秦艽反应了一会儿,才明白小九的意思是不要自己为他付出生命。他的心里热热的,他知道小九的每一句话,都是发自内心的,是以前的自己,不懂得这一颗真心罢了。他摸着小九的脸:“为什么不需要?小九不希望我这么喜欢你吗?”
小九沉闷着,看那表情,是有点不太高兴。这可稀奇。小九的脾气,那自然是好到没话说,竟然也会有和他不开心的时候。好半晌,小九才低声道:“九爷要长命百岁,平平安安。”
他一向说话有点不太伶俐,这一句话竟是毫无磕磕绊绊,流利的说完了。
秦艽抱着小九,一时之间,不知该说些什么好。
他总是,把自己活成一个属于秦艽的附属品,可他并不是,他都不知道他自己有多么重要。他是他秦艽目前,最珍惜的人。
“你也是,小九。”秦艽吻着他的发“我们都要健健康康,快快乐乐的。”
转眼之间,立冬一过,十月到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和好啦!~
☆、既见君子,我心写兮
为了方便小九走动,秦艽特意给他定做了一副拐杖。
一开始,小九还略显笨拙,用了没几天,小九就可以架着拐杖,一蹦一跳的活动了。只是拐杖的声音有些大,在空旷的秦公馆里尤为明显,小九便不大在屋子里走动了。赶着天气好了,倒是去外面晒晒太阳。
虽说是冬日,有时太阳好了,照得人身上暖洋洋的,小九就会到花园里的秋千上坐坐。只是那些夏天开的花,长得草,此时见不到了有些可惜。花园总归是定期有人打理着,不然一片萧条使人心里平白添了几分哀伤。这种时候,牡蛎总会跟在他身后,花园里就他们主仆二人,说些贴己的话也方便。
“我看啊,这次九爷八成是对你死心塌地了。”牡蛎得意洋洋的说道。
她念念叨叨的说了好几句,发现小九不吭声,连忙转头看他。小九不似以往那般,偏着头,睁着两只大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自己,他变得若有所思,盯着蓝汪汪的天空,不知在想什么。这样沉默不语的小九,和过去那个寡言的小九比较起来,明明是一个人,却有那么多的不同,对于牡蛎来说,甚至有些陌生,仿佛是另一个她从来不认识的人一般。她不禁小声唤着他的名字,像是在确认什么:“……九哥儿?”
小九转头疑惑的看向她,那刹那眼神清澈,似乎刚刚的一切只是牡蛎的错觉。
“你想什么呢,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说话啊?”牡蛎嗔怒的瞪了他一眼,那张小脸上立刻出现赔笑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