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韶华如愿考上了名校,孟亚军却没有复读。不是家里有没有闲钱,他是自己选择了没有继续。
“我原本就不喜欢学习,我就适合干点打打杀杀的事,闯江湖嘛!咱们不是都喜欢看古惑仔么。”
即使他选择了去给当地的黑老大当马仔,桓希也义无反顾地选择了追随。
而且方韶华看得通透,孟亚军看向桓希的时候眼睛是亮的,毕竟她真的很像邓丽君。
孟亚军结婚了,有了儿子,跟他长得很像。方韶华依旧孑然一身,孟亚军不催他,他深知自己的好友想要什么,所以从不去说什么丧气话。
婚礼行至高潮,孟亚军喝得烂醉,大声吆喝了一句。
“韶华!我们再跳一曲酒醉的探戈!”
这是他们的第二支舞,也是最后一支。
两人目光直视,谁都不愿意移开,最后还是孟亚军败下阵来,笑着在自己好兄弟的肩膀上拍了一下。
“我真他妈败给你了。”
二人下一次再见,是方韶华的婚礼,孟亚军直视他的眼睛问他。
“韶华,你爱她么?”
方韶华告诉他。
“爱。”
喜宴结束,杯盘狼藉。方韶华依旧是那副冷淡的脸。没有例外了,就算对着孟亚军,他也再也没有打开过话匣子。
“韶华,还记得高中的时候你给我唱的那首歌么?”
“记得,天涯歌女,周旋的,邓丽君也唱过。”
然后方韶华迎着晚风开了嗓,他本就有一把细腻漂亮的声线,唱女音也一点都不违和。
人生呀,谁不惜呀,惜青春。
小妹妹似线郎似针。
郎呀穿在一起不离分。
孟亚军点了根烟,方韶华还在唱,他淡淡地回了一句。
“入秋了,韶华。”
——全文完。
作者有话说:孟爸和方爸写的笼统且意识流,是我故意的。说得太明白总归少了些味道,大家见仁见智吧,读者是第二个创作者也未尝不可。那么这篇文到这里就全部结束了,感谢一直以来大家的陪伴,下一个坑还在存稿,开之前我在微博说哈,希望下次还能见到你们,txt我放微博,我们有缘再见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