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氏见李浩如此失魂落魄模样,很是不忍,上前劝慰:“少爷可是心疼钱?”
“能不心疼吗,八百多贯啊……”李浩继续哀嚎。
杜洪也意识到李浩是个守财奴了,但他并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什么,因为这房子本来就要修整,这么大的宅子,全部修整的话,自然要花很多钱。
他以为李浩是个土豪,有的是钱,因为李浩临走的时候一甩手就丢了一千贯钱给他,没有几万贯的身家能这么大方吗,而且李浩当时还说了句:“不差钱。”
其实那是李浩在装逼,在家仆面前,家主偶尔装一装还是很必要的,然而他装过头了,杜洪差点没把他所有钱都花光。
“杜洪啊。”李浩耷拉着眼皮地喊了声。
“老奴在。”杜洪躬身应答。
李浩失魂落魄地说:“其实你真的不是个做管家的料。”
杜洪:……
杜洪的这个管家职位居然保住了,李浩当时太伤心了,过过嘴瘾,让自己心情好一点,其实他哪里还能找到更合适的管家人选,还好杜洪手下留情,给他留了一百多贯,杜洪也终于知道,李浩其实不是什么土豪,他全部身家就只有那一千贯,杜洪好懊悔,主动跟李浩承认了错误。
李浩还是很庆幸的,庆幸他没买上几十个仆役,只请了一个门房,叫做王三,不然自己刚进驻新宅就直接宣布破产。
李浩渐渐地收起了伤心情绪,在这个宅子里住了下来。
当晚,他在自己的房里拆开了至元真人送给自己的第一个锦囊,锦囊里有一张折叠的小纸条,展开一看,上面写着一行字“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李浩看完之后沉默了许久,缓缓合上纸条,轻声吟念数遍完全理解了至元真人的意思,至元真人是叫他先稳妥地补刀发育,慢慢打怪刷经验,别太锋芒毕露引得朝堂种那些大佬的猜忌,枪打出头鸟嘛。
不得不说,至元真人叮嘱绝对不是多余的,李浩可以想象,今年自己才十四岁,倘若过早地进入朝堂,以自己的能力,恐怕要不了几年,李世民就没啥官职好封他了,到时候,呵呵,别说朝臣妒恨,就连李世民估计都会容不下他,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啊……
揭开灯罩,将纸条点燃,烧得一丝不剩,李浩心中暗暗决定:十八岁之前,不入朝堂。
蓝田县大宅的第一夜就这么安静地过来了,接下来就开始过日子了,既然要过日子,那便要钱,虽说李浩现在家里人少,还有五十亩良田,但每天的开支也不小呢,总不能过着紧巴巴的日子吧,这个李浩不接受,在山里过苦日子就算了,搬到大宅子里怎么还能过苦日子,这绝对不行!赚钱!要赚钱!。
李浩早已在心里想好了赚钱计划,首先,种田,五十亩地肯定不能自己去种,他也没那能力,他让杜洪请了十户佃农,把四十亩地租给他们种,李浩收租的方式也跟别人不同,他跟那些佃农商定,地里收获的稻麦他一粒都不要,只要这些佃农帮自己种十亩玉米地就行,当然,这些玉米归李浩所有,其实这有点像是请他们做长工。
佃农们还是第一次遇到如此奇怪的事,一听说地里收获的粮食不用交租,他们可开心了,毫不犹豫地就答应了。
李浩要玉米是有原因的,这跟他赚钱计划的第二步有关,那就是养鸡。
他穿越的时候,冰箱里有十几只鸡蛋,他在静云观的时候已经用人工孵化的方法孵出了几只小鸡,运气不错,其中有一只公鸡,然后就这样鸡生蛋,蛋孵鸡,现在静云观里养了不少的鸡。
这些鸡的品种可跟大唐的草鸡不同,这些都是三黄鸡和洋鸡,然后混合配种,就形成了新品种鸡,李浩取名为“三洋鸡”,这三洋鸡非常给力,成年后重量是草鸡的三到四倍,而且成熟期非常短,40天就能出栏,成长速度堪比激素喂养的鸡,只要营养足够,45天到50天就开始下蛋。
神奇的是这么短的生长周期并没有使鸡肉的口味变差,相反,三洋鸡的鸡肉十分细腻可口,就连李浩这么挑食的人都挑不出毛病来,简直就是绝佳的肉鸡。
李浩曾经仔细想过,觉得三洋鸡之所以生长得这么快,估计跟穿越时空有关,或许穿越时空的时候那些鸡蛋跟自己一样,发生了变异,所以孵出来的鸡也与众不同。
李浩准备大批量饲养肉鸡,而喂鸡所需的最佳饲料,就是用玉米碾成的糠,所以他才会种十亩玉米。
李浩让杜洪招人砌了一个简易的人工孵化厂,专门用来孵化鸡蛋,这个时候,他带来的温度计就派上用场了,不过当他第一次提出来要人工孵鸡的时候,所有人都以为他疯了,这个事情传遍村子,李浩一时间成为全村的谈资,然而李浩才没空理他们,赚钱才是大事,一分钱难倒英雄汉啊。
其实养鸡并不是他的终极计划,他的最后一步计划才是重点,那就是卖油炸鸡叉骨!
现代人喜欢吃油炸食品,虽说这玩意吃多了对身体不大好,然而肯德基的生意依旧很好,李浩在前世的时候很喜欢吃,他爸爸是星级厨师,他从小就是吃美食长大的。
他虽然不喜欢吃肯德基,但他喜欢吃他们家附近的一家鸡叉骨,他的舌头非常灵敏,能尝出菜里的配料,他吃了那家超赞的鸡叉骨后,自己慢慢研究,竟然真的研究出了人家腌制鸡叉骨的秘方,现在,他就要用这个鸡叉骨的秘方在大唐开一家自己的油炸鸡叉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