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晃,两天过去了,诗会正式拉开了帷幕,凌皓天很早就起来了,去裁缝铺买了两套衣服,一件白袍一件黑袍。自己穿上黑袍,而王语嫣也换上了白袍,故意把王语嫣装扮成男子模样。收拾好了以后,带上两张请帖,出了客栈。
今天的冀州城格外的热闹,因为四年一度的诗会今天正式开始了,那些有点文化的人都会参加这个盛会,因为如果你想出名,这绝对是个绝佳的机会,参加诗会绝对比参加科举考试快,而且今年皇帝亲自当主考人,如果在诗会上大放异彩,就能得到皇帝的赏识,飞黄腾达指日可待。所以放眼望去,满街基本上都是书生打扮的年轻人,而且诗会还有条件,年龄过了三十就不能参加了。而凌皓天对做官并不感冒,他感兴趣的,不过是那把渊虹剑两人直奔城主府而去。
到了城主府前,凌皓天才知道自己还是小看这诗会的影响力,只见城主府前全是人,城主为了维持秩序,只能把最精锐的部队都调了过来,而且全副武装。大部分人都没有请帖,但又想进去,就只能全部聚集在城主府,希望可以找个机会悄悄溜进去。凌皓天护着王语嫣,艰难的挤过了人群,来到入口,侍卫立马用刀挡住了两人的去路,问道:“有请帖吗?”凌皓天从怀里掏出了两张请帖,潇洒的从一群人羡慕的目光中走了进去。
城主府内人比较少,还有人引路,凌皓天两人跟着指路人到了城主府的一片空地,空地上已经有很多人在等待了,而在空地的正前方,摆了一排椅子,坐在正中的人,是个三十岁左右的男子,长得倒是有几分英俊,只是身上散发出一股十分威严的气息,穿得也是颇为华贵,一看就高人一等,凌皓天仔细一看,旁边看似平平无奇的人却全是高手,内力全都收敛了,但是从他们的呼吸之中,还是可以判断出这些人全是高手。凌皓天一看这坐的位置,大致就知道了,中间那个华服男子应该就是皇帝了,身上散发出一股至尊之气。而那些看似平平无奇的人应该的人就是传说中的大内高手。
这时,冀州城城主马笑天开口了,说道:“各位青年才俊,欢迎今天来参加冀州诗会,你们能进来,就说明你们都是经过我们考核过的,有文采的才俊,今年的诗会,圣上十分重视,亲自来到现场,想从你们中挑选人才,大家好好表现,现在先给圣上请安!”所有人便跪了下去,喊道:“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凌皓天虽然十分不情愿,但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只能跟着跪了下去。中间的华服青年战了起来,说道:“众位俊杰不必多礼,起来吧!”正在起身的瞬间,凌皓天身旁的一个年轻人悄悄从靴子中掏出一把匕首,可是才把匕首拿出来,脖子上莫名多了一道血痕,绕是以凌皓天的眼力,只能模糊的看到一道残影飞过,压根没有看清楚那道残影是什么。
这时,皇帝身边的一个长相十分帅气的白袍男子正十分悠闲的玩着自己手中的一把小匕首,皇帝也看见了凌皓天身旁的那个男子倒了下去,同样也看到了他手中的匕首,知道了他是刺客,转头对正在玩小匕首的男子说道:“多亏你了,寻欢!”男子淡淡一笑,说道:“圣上客气了,这是臣应该的。”凌皓天听了“寻欢”这两个字,彻底不淡定,“寻欢?”难道是。。。。这时马笑天说道:“忘了告诉大家,为了保护圣上的安危,我们特地请来了上一届的探花郎,大侠李寻欢。”这时人群彻底炸了锅,李寻欢是什么人,那可是一个传奇啊,侠客榜第三位,小李飞刀李寻欢。马笑天继续说道:“所以,我劝那些抱着不好目的来的人还是不要太天真,你的刀难道能快过小李飞刀?”马笑天继续说道:“由于人比较多,我们先进行一轮初赛,这次初赛会剔除掉一半的人,总共是一百人,也就是说初赛完后,就只有五十人能进行下一轮,所以竞争很大,希望大家加油。好,请听第一题,写下你们来参加这次诗会的目的。”凌皓天一听,彻底傻眼了,这相当于是命题作文啊,这时,随从已经把纸笔都发放下来了。凌皓天思考了一会儿,大笔一挥,写完了,交了上去。自己对这首《雁门太守行》还是很有把握的,特别是最后两句,估计这圣上看了很高兴,然而自己只是想晋级罢了。那位杜大人拿到了自己的诗,读了起来,读到“抱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时,不由得频频点头,又给皇帝看了,皇帝也是眼前一亮,点了点头。
十分钟后,结果出来了,凌皓天自然是晋级的那群人,这城主马笑天又出题了,说道:“今天的天气不错,这轮的题目就以天气为题吧。”这种以天气为题的诗确实好写,但是优劣却也是一下就能分辨出来。凌皓天却犯难了,因为这描写天气的诗太多了,他自己都不知道写哪首才好了。略微思考后,写下了一首孟郊的《登科后》,其中两句“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京城花。”这首诗也比较符合自己的心情。
毫无疑问,凌皓天又晋级了,王语嫣自第一局就弃权了,只能在旁看凌皓天不断创作出上佳的诗歌,满脸崇拜。半小时过去了,最后场上就只剩五个人了,而其他四个人,名气都很大,有一个据说叫什么江南第一公子,还有一个叫什么小诗神,都是出身官宦之家,进前五也是意料之中,但是凌皓天却没人认识他,看起来也不像有钱人,最大的黑马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