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准时出库!”
放下电话,田恬注意到庄墨的目光,趾高气昂地朝他一抬下巴:你少看不起人了!
庄墨失笑。
小屁孩子就是这样,不把他直接丢下悬崖,他永远以为自己的翅膀是个摆设,只会窝在巢穴里嗷嗷待哺。
等田恬忘我地工作两个小时、再一次抬头的时候,庄墨已经离开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桌子的肯德基,供他们度过这个漫漫长夜。而这一整夜都有人陆陆续续来到印厂,不断加入印刷工人的队伍。
宋家三少一边抽烟一边扒书:“我写了这么多年书,还没见过书是怎么印出来的呢,真有趣。”
他隔壁的零打了个哈欠:“这要干到什么时候……明天起不来,更新怎么办?”
洋葱呸了他一声:“你周更三千,叫什么叫?”
蝴蝶灵机械地重复着自己的动作:“我上次来印厂还是签名一万册的时候……”
众人:“哇靠一万册?谁那么没良心?”
“还有谁……”
几个红点大神对视了一眼,在心里暗骂资本家真的没有良心,发誓下回一定要让那厮请客。
“那几个人谁啊?”看了半辈子红点文的田恬觉得这些穿睡衣的老男人莫名眼熟,但就是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
后来在一起吃夜宵的时候,得知庄墨下了饭桌就让他们过来帮忙扒书,再联想起突然出现在印厂的小松,不由得咬牙切齿:这个老狐狸!他早就计划好了!还吓唬他!太不是个东西了!
作者有话要说:
【编辑知识小课堂】
当编辑还有出路么?
有。在编辑的职业生涯中,能学到很多其他行业甚至是岗位上需求的能力,从技能上来说,长期与作者甚至其他合作方的沟通能大大提升沟通技巧,对于市场热点的敏感度、内容好坏的判断力都能在工作中不断磨练提升,不同文案的书写也不断提高文字表达的熟练度。而从资源上来说,优秀作者的资源,合作方的资源会成为自身的一个资本。
第28章
庄墨当天回家的时候已经快12点了。这几天他忙着在外应酬,这个时间点回家已经成了常态,和任明卿几乎说不上话。不过任明卿每天晚上都会给他留夜宵,特别贤惠。庄墨驾轻就熟地走进厨房,打开了高压锅,里头却空空如也。他回头看了看紧闭的房门,有些费解:今天怎么不给饭吃了?
他回到沙发上坐下,发觉桌子上放着一只透明文件袋。他将里头的a4纸抽出来,是装订好的《新房客》。任明卿很认真地把文章顺了顺,还续了第四种结局:男主人公驯化了龙珠,拥有了与龙同等的神格,最终决定和龙融合到一起、继承他的记忆,从而诞生出新的龙王。
在原本的故事框架下,龙一直被视为外在的侵略者,一种需要被打败的邪恶力量,男主人公也正是以一种人类的理性在抗拒着野兽的非理性。但是在第四种结局里,男主人公接受并妥协了,用一种理想化的态度去迎接变异的命运。很难说是he还是be,也很难说是希望还是绝望,但庄墨能够感觉到字里行间散发出的浓烈的情绪。
任明卿写东西向来很能感染人,因为他的人物塑造得活灵活现,读者很容易代入到其中去,随着剧情的发展大喜大悲,为人物的命运抓心挠肺。但他的文字是很简洁的,也就是说,他尽量不把自己的情绪代入其中。他把作为作者的自身和笔下角色抽离开来,做一个理智客观的记录者。
而在这个潦草的结局中,任明卿没有做到这种静观,他很感性,用了许多象征意向,不厌其烦地去描述自己狂喜的感觉。庄墨从那潦草的行文中,仿佛看到他伏案写书时狂乱的样子。他当时一定很激动,写得相当快,在用一种很绝望的态度,去描摹一种合而为一的幸福。总的来说,强颜欢笑。
庄墨知道任明卿的性格。他虽然聪明敏锐,但神经纤细、多愁善感,一定是遭了什么事才突然以文抒意;庄墨也知道,自己不问,对方是不会说的,所以他握住主卧的门把手,推门而入。里头漆黑一片,任明卿已经睡了。这不是一个谈事的好时机,可如果真出了什么大事,任明卿绝对是睡不着的,事情早解决,他就早轻松,所以庄墨蹑手蹑脚地踏出一步。结果他被什么东西绊了一跤,扑倒在了床上。
床单是平整的,任明卿居然不在房间里。
庄墨打开了灯,发现绊倒自己的是个敞开的行李箱。行李箱还没收拾完,里头几乎装了这个房间里的所有生活用品;被子也被卷起来,盛在一个靠墙的蛇皮袋里。毫无疑问,任明卿打算赶去什么地方,打算在那里永久定居;他的行程如此匆忙,以至于连这满屋子的书都抛弃了。
庄墨又惊又怒:他要走?又一次?为什么?庄墨以为自己的诚意已经表达得很明显了:他愿意道路尽可能提供帮助。虽然暗示得比较隐晦,可但凡有野心的写手都不会放过这种机会。难道在跟他接触这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