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听到背后传来窸窣声,知道女郎正在穿衣服。她喊他。他回头看到她送给他一个飞吻,然后走出房门。这一个比其他的都火辣,他知道他还会找她。她在床上创意十足,狂野豪放。也许他明天就会再约她,但接着他想到原定要来娱乐他的那个金发女郎。她叫什么名字来着的?他记不起来了。但他记得她怎么会引起他的兴趣。她有点使他想到达乐,也许这就是他想要她的原因。追忆过往。“播种社”。那好像是上辈子的事了,但现在距离他爬进那架飞机只有六个多月。达乐和培顿死了。他在报上看到他们的死讯,他发现自己经常在猜忖他们到底是怎么死的。是被布塞奥打死的,还是被另外那个人格毙的?他叫什么名字来着的?姓柯。对,柯诺亚。
讽刺的是,“播种社”最懦弱的成员反而没死。可怜的麦拢约翰知道他有幽闭恐惧症。他的牢狱生活不知过得如何?精神崩溃了没有?
蒙克可能死了。约翰看到他衬衫上的血迹。他不会冒险就医,约翰猜他可能像受伤的动物那样爬进某个d里躲起来等死。
他喝完白兰地,把酒杯放在桌子上。他打着呵欠,穿过客厅、进入走道。今晚的女郎把他累坏了,明天将是忙碌的一天。他想要早点起床,赶在九点前登上他的游艇。他打算明天一早再来收拾出游所需的东西。
他打开卧室房门,走进去,打开电灯。他可以闻到那个女郎的香水味。他再度微笑。是的,人生在世,再快活也不过如此。
转向床铺,他伸个懒腰,解开腰带。他往前一步,然后跳回来。“不!”他喊道。“不!”
缎子床单的正中央摆着一朵长j红玫瑰。
──全书完
编注:有关布尼克和梅若兰的故事,请看“浪漫新典”第130号《碎心杀手》。
跋
柏恩诺伯网路书店──访问茱丽.嘉伍德,谈“留情”
柏恩诺伯:可不可以谈谈读者将在“留情”里遇到的人物和主题?
嘉伍德:小女在纽奥良唸大学。我很喜欢到路易斯安那州去,总是想以那里为背景写个故事。这次我还想写个关于产生影响的故事。
“留情”的男主角塞奥被女主角米雪吸引的部分原因,是他看到她在用她的生命做重要的事,帮助她生长的小镇的居民,这一点令他佩服。我认为大都市的生活方式令人想到的是匆忙和紧张,与南方小镇的悠闲轻松形成强烈的对比。当塞奥进入米雪的世界时,他重新想起生
命的意义。那点燃了他的热情与活力,指引他以一种新方法对世界产生正面的影响。
人性的戏剧效果使书中人物更有特色,这就是为什么我始终认为人物的背景应该比故事重要。如果我们知道什么原因使他们那样做,我们就会觉得人物比较真实。举例而言,我把米雪塑造成外科医生,因为外科医生必须非常自制和精准。我认为看到这个非常自制的聪明女子在面对这个英俊小生时,如何失控会很有趣。尽管他们来自不同的背景,但塞奥和米雪追求的显然是相同的东西。他们可以在不同的地方安身立命,但我们看得出来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尽管对他们共同的未来产生威胁的真正因素,是来自外界、来自他们没有料到的敌人。
生活中的一切对作者来说都是灵感。“留情”中的悬疑构想来自一个退休法官朋友。他告诉我,他每周五都会和一群律师和法官在一间酒吧聚会社交,他们自称“播种社”。我一直很喜欢那个名字,他很大方地把它借给我在这本书中使用。当然啦,我的每本书里都有悬疑元素。我喜欢看我笔下的人物在遭逢变故时如何反应。所以,我的法官朋友和他那群人都是正直高洁的人,我却把我书中的“播种社”塑造成一群y险恶毒的人。
柏恩诺伯:相对于以往大部分作品的探索历史背景,写现代最令妳乐在其中的是什么?
嘉伍德:现代非常自由。我可以不做任何研究就写健怡可乐和冰箱这类东西,不必担心某样东西当时发明出来没有。然而,我喜爱历史的理由正好相反,因为我从研究中学到很多东西。我在大学主修历史,不同时空的产物总令我百看不厌。
柏恩诺伯:为什么喜欢写“碎心杀手”和“留情”这类因人物之间的关系而产生连结的书?
嘉伍德:我喜欢连结故事,因为那样才有机会了解其他书里的老朋友近况如何。出现在“碎心杀手”和“留情”里的是布氏家族成员,他们的祖先是“秘密的承诺”里的苏格兰武士布勃迪,他后来成为我另一本“赎金”的男主角。我真的很喜欢这个家族的活力,所以写另一本布氏现代会很有趣,但我的脑海里也有一本历史的构想,以及其他几个正在发展中的构想。其中一个迟早会脱颖而出。
写系列故事最难的就在知道何时该停止和放手。写“玫瑰”系列时,我爱上了柯氏家族,在“春天来了”的结尾时很不愿意说再见。为“碎心杀手”和“留情”创造联邦调查局探员柯诺亚是让我回顾他们的一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