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十七岁,想到什么就说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一起玩乐队吧。”“好啊。”“谁来做主唱?”“我来吧,我喜欢唱歌。”于是表演、签约、出道,一切都是那么顺利,一切都是那么光明。他闭着眼睛在黑暗的舞台上唱歌,朋友们都围在身边。太美好了,美好得不像现实。
现实?说什么现实?一个人难道不可以全心全意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吗?不需要大红大紫,不需要一夜爆红,只要能一直做喜欢的事情就好了。哪怕我的歌声只能打动一个人,也很好啊,来我的身边吧,告诉我你有多爱我,我会为你一直唱下去的。
没什么好怕的,你知道吗?
我不会认输的,因为我不会输。
这是他的青春。
快二十岁了,身在异乡为异客。“你是哪里人?”“哪里人都算吧。”哪里人都算,哪里人都不算,无论在哪里都被当做外人。有一堆朋友,但是偶尔会感到孤独。偶尔会感到孤独,但是可以忽略不计。
听到一首陌生的歌。明明是第一次听,但可以自然而然地跟着哼唱。歌手会在这里呢喃吧?会在这里停顿吧?没错,全部猜对了。歌声穿透耳机裹住他的心,就像世界上唯一的一把钥匙打开了世界上唯一的一枚锁。于是孤独感被成千上万倍地放大,大到不能再忍受。于是他说我要找到他,找到他,陪伴他,爱他。
我知道你的,我全部都知道。
除你以外,我已无处可归。
这是他和他的青春。
第37章第三十七章爱情吻我以痛
歌声戛然而止,余音绕梁,久久不散。
一时间,两人都陷入回忆思绪之中。
回忆并不是简单的回忆,往昔的生活映像与当下心情彼此交融,诞生出独一无二的情绪体验,这是只属于此时此刻的独特心灵印记。
思维开始放空,信马由缰地奔驰在内心世界。
王子越道:“喜欢一个人是很简单的事情,心动是一瞬间的灵魂震颤。如果我们每遇到一个人,就要把对方的相貌、学历、身份、职业、财产种种特质量化成冰冷的数字进行权衡比较,然后再决定是喜欢还是不喜欢,是随便玩玩还是认真经营,这样的感情不叫爱情,应当叫搭伙过日子。”
一瞬间?申为奇深思片刻,道:“喜欢这件事本身确实很简单,我想所有人都拥有相似的情感体验,但是,喜欢之后呢?”
“之后?”
“在心动的瞬间,你可以不考虑身外之物,让爱情的甜蜜包裹着你的内心。但是那一瞬间之后呢?我们要如何对待这份心动?有些人勇敢地守护这份心动,有些人则放任平淡生活将其消耗殆尽。芸芸众生,选择万千。对于很多人来说,一瞬间的心动并不等同于携手一生。”
王子越反问:“就算能够携手一生又如何?百年之后,尘归尘土归土,我们的生命和爱情都只不过是历史洪流中的沧海一粟。既然万物的归宿皆是虚无,那么结果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全心全意享受中间的过程。”
“结果不重要?”
申为奇深深地叹了口气,嗓音忽然变得低沉,浸润着年轻的痛苦的忧伤。
“你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呢?”
他的叹息是如此轻飘,又是如此沉重,仿佛一朵朦朦胧胧的乌云遮住了清澈的星河。星光穿透乌云依旧璀璨,但无法抹去的哀伤云翳始终如影随形。
王子越愣住了,他从未看到申为奇露出这样的表情。他仿佛褪去平日脱线的幼稚的伪装,露出了真实的面貌。其实一个人想要看到另一个人的真实面貌是非常难的事情,因为对方并不一定愿意让你看到他真实的面貌。就算他愿意把真实的自己呈现在你面前——可悲的是,你也不一定能看得明白。
王子越感到很惊讶,又很不解,申为奇的真实面貌为何会是这样?
他微微垂着头,英俊而立体的五官投下深邃的阴影,如同博物馆里的大理石雕像。闷青色刘海因为主人无暇顾及散乱地滑落在眼前,漆黑的瞳孔显得更加漆黑宛若广袤无垠的宇宙。宇宙中漂浮着大大小小的星球,有的叫做哀伤,有的叫痛苦。数不清的星屑在无声真空中漫长地漂流,挥之不去。无论叫什么名字,它们都一样孤独。
王子越的心被刺痛了。
他忽然意识到,不知从何时起,自己的心和眼前这个人的心被一根看不见的丝线牵连在一起了。这个人的心灵一旦震颤,丝线就会颤抖着将这份震动传递给自己。他的快乐让他快乐,他的忧伤让他忧伤。他不想要他忧伤,因为他与他感同身受。
王子越小心翼翼地问:“你觉得我说的不对?”
“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的人,也有各种各样的爱情观,我想爱情观本身是没有对错之分的。”
申为奇定定地望着王子越,眼神中有他看不懂的东西。这是王子越第一次感觉申为奇确实比他年纪大,思虑也更加成熟。
“但是,听你这样洒脱地谈论爱情,我几乎可以肯定你从未真正爱过一个人。”
王子越不解地问:“你怎么知道?”
“因为人类是贪得无厌的动物。”
申为奇又低沉地念了一句英文,王子越没听清楚。
于是他换成中文道:“你说只要拥有一瞬间的心动就够了,结果无关紧要,你觉得你很洒脱么?这不是真的洒脱。如果你真的爱上一个人,在那一瞬间你的全部灵魂都会震颤。你一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