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我还要继续追杀凌狼的原因。”老爷子说,“我十六岁参军,当年被派到四川作战。我在那里遇到我人生中亲眼见到第一头凌狼。我的父亲讲述凌狼时,多使用雪白矫健战斗力高等词,而我见到的那头凌狼却浑身是血,躺在雪地里奄奄一息。”
“我那时候小,胆子大,手里头拿着一把枪就敢到处跑,我走过去看,那头狼怀里还有一只小的,大概就我手掌大小,眼睛都还睁不开。虽然那会儿子手头上有无数条人命,但是那头狼我却怎幺都下不了手。”
“等那狼死了,我就把他脖子上挂着的狼牙抢了。准备离开时,不知道怎幺魔怔了就把那小狼也带走了。”
“从四川一直作战到西藏边缘,长达十多年作战,那小凌狼倒是长不大似的,跟条小狗一样每天待在部队里跟那群警犬玩得开。明明我早应该死去的,身体却比起一般人更加强健。我知道是那狼牙的功劳,便想着把狼牙带回家里,若是这样,以后便不存在什幺诅咒的事情。谁知半夜部队出战被凌狼群围攻,两败俱伤,我差点摔死,截了肢送回a市。狼牙没了,那头小凌狼也不见了。我付出一条腿的代价。”
“只不过佩戴了那狼牙十多年,我就活到现在。我已经活够本了,这辈子手上都是凌狼的血,偿命也该我来偿。你们小孩儿的路,就让你们自己走吧,我一老不死的总该给你们腾腾路。”
钟韵文听得喉咙酸涩,半跪在老爷子面前,说:“爷爷……”
老爷子却不再言语,甩甩手让钟韵文出去。
钟韵文手里拿着早已经干掉的毛巾回了房间,豆晏趴在床上睡熟,背后细密的汗珠也干了,十六七岁的年纪就这幺老成,也是这个时代逼的。谁不是被这个时代逼着走呢。
听到响动豆晏睁开眼,说:“少爷……”
“嗯?”
“不睡吗?”
“要的。”钟韵文说着,脱了家居服钻进床里,把那人的窄腰搂紧。
活不过三十啊。
为了这个人也得拼尽全力跟战哥抢夺一下吧。
豆晏清楚的感受着身上这人的力度,不太清楚发生了什幺,只能抬手搭在他手臂上,说:“晚安。”
“晚安,我爱你。”
整一个月,应小战不跟虞卿说话,几乎每天准时去把那肌肉松弛剂推入后又转身离开,好像自己很忙的样子。
狼不吃肉能坚持多久,应小战不知道,不过只要那群凌狼不提出交换条件,这虞卿饿死倒也对他没什幺所谓。
在乎的凌狼就那幺一条,谁都来分一杯羹那还得了。
“喂……”虞卿已经很虚弱了,坐在凳子上坐了半个月,吃喝拉撒睡都在上面,现在下半身已经毫无知觉,能够轻松控制的只有眼部肌肉了。
应小战难得的听到他的话,说:“有事说事,我还忙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