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脆弄死他罢,余夜昇想,成全他,毁了他,一了百了,一笔勾销。
“哥……阿哥……”夜莺张嘴,含糊不清叫了一声。
余夜昇懵了,一只透着死气的手,冰凉凉攀到他的面上,夜莺用看前世情人的眼光,湿润的,倔强的,长久把他凝望:“阿哥……”他艰涩呜咽,“疼……我疼……”
人人喊他阿哥,余夜昇却在夜莺单调的重复中听出爱恨痴缠。
“知道疼,为什么还做傻事?”
夜莺不答,尤似弥留之际,恋恋不舍:“阿哥,我冷,你抱抱我,抱抱我……”
“哥,我要死了,我的枕头底下封了十二块银元,干净的,你去取来吧。”
“哥,埋我的时候,不要草席,草席有虫,咬人,疼……”
“哥,我不想走,我走了,你怎么办?谁来陪你……”
一声“阿哥”,剪刀一般剖开一肚坏心肠,黑心又搏动。
这会儿他倒不鄙夷污脏腥臭了,由得夜莺将血做胭脂,染红他一身青白的长袍:“你不会死的。”他好似活阎王,能断生死,“我不叫你死,你就不会死。”
人是余夜昇亲自抱到车上的,阿三过来接手,他没让。出门,直奔山东路麦家圈最好的西医医院。到底没死成,养足半个月,又是莺声婉转的一只伶俐小鸟。
夜莺能说话后,余夜昇来看过两次,一句没提当日的事,只当他真的死过一回,重获新生。
出院那天,恰逢文明先生段岚峯过世一月,他是知名人,演员,新影帝,演过《小玩意》和《乱世惊鸿》,满街的瑶台玉凤和寿客,都是痴心人对他的惦念。
一队穿青蓝布衣黑长裙的少女捧着花经过,走得看不见影了,夜莺还在扒窗张望。
“你也喜欢段岚峯?”余夜昇问他。
像是被喜欢两个字惊了,夜莺低下头:“知道,有客赏过两张大光明的戏票,演的《杨春雪》,可惜是晚上……”一个昼伏夜出吃腿子饭的,哪有闲时光。
他露出难过的表情,嘴唇抿成一道缝,余夜昇瞧见不喜欢,便要拿话刺他:“以后都不用可惜了,他死了……”
夜莺放在膝盖头上的手,缩成一小团:“听说他是被别人乱刀砍死的?”
余夜昇抓他的手,冰凉,颤抖:“怕了?”
“昇爷不怕?”
“你们那条街上,怎么称呼我的。”杀人魔王余夜昇,手里过的人命还少么。
夜莺猛的抬头,面颊上薄红,看着像怕,又胆大包天:“昇爷相信因果轮回,天理昭昭吗?”
他这副虎视眈眈的模样倒是少见,余夜昇觉得新鲜,偏过头看他:“骗骗你们胆小的,要真有,我早该死了千千万万次了。”
夜莺提手来拦余夜昇的嘴,不叫他说完,睫毛下黑釉一般的眼睛浑浑带了露气,水光滟潋:“别说那字。”
软糯糯的指尖摁在唇峰上,一丝丝痒,沁骨头的酥。
真情也罢,假意也好,余夜昇揪下他的手,似吻非吻地搁在唇边摩挲:“就算真的有,该我的命,千刀万剐,我也等着。”
夜莺抽不回手,只得把头扭开。
车子开过兰心大戏院,《乱世惊鸿》的电影早已下映,海报仍高挂戏院上。
已故影帝段岚峯端正英俊的笑容,历久弥新,宛若永生。
07.恩爱
照例十五,红灯高升。
破天荒,余夜昇没有来花街。
帐幔里伸出一只纤弱的白胳膊,玉兰般娇嫩的手指把床帘子绞出暧昧的褶皱,须臾,被男人筋骨分明的大手捉获,拖回帐中。
缎面的锦被上,浅浅留下手臂掠过的痕迹,似一池被撩拨的月光。
夜莺一丝`不挂,躺在余夜昇的身下,咯咯咯笑。
“痒……”他笑着扭腰,躲余夜昇心怀不轨的手,可腿还牢牢挂在余夜昇的后腰,任他发泄似的拱自己的身子。
“叫你犯骚!”狠狠一下,夜莺便笑不出了,面上扭曲着,细腰拱成一弯浮桥,向后扬长脖颈。
余夜昇像被精怪迷惑心神,低头去叼他嫣红的乳晕:“你这副骚样,接过多少客?”
夜莺身子一抖,突然僵硬,目光呆滞又有些哀怨,是被伤了心,又不懂辩解的傻模样:“你是我头一个客。”他可怜地说。
哪怕明知道他博同情,余夜昇的心也被熨帖了。男人总是这样,喜欢风情万种,喜欢不谙世事,喜欢贞洁烈女,更爱风骚小娘,最好是话本里守得一身清白,只甘愿为伊衣带渐宽终不悔才好。
可他偏要他说:“瞎讲,你跳楼那晚身上剥得精光,和别人在房间里做什么?”
“唔……”夜莺伸了手来勾他手臂,缠住了,就把脸埋在余夜昇臂弯,轻声嘶气,“是妈妈……啊……妈妈……要我和……啊……别……”
真是和别人有过,余夜昇突然抠进夜莺湿软的后`穴,搅动指头作恶:“说,要你怎么样?”
“要我……我……陪一个胖子,说他……啊……他愿意花50块银元,睡我一晚上……”
一块银元可以请上两客西餐,逛二十次公园,在百乐门舞厅的弹簧地板上搂一个漂亮的舞小姐跳一夜狐步华尔兹,却拿来换一个男人一晚上,何其大方。
余夜昇心里不痛快,停在夜莺身体深处,动作慢下来:“那我睡了你这么久,一个铜板都没花,岂不是白嫖?”
夜莺不知哪儿来的力气,伸手环抱余夜昇的肩膀,猫似的舔他汗湿的鬓角:“你不